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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4日 11: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湖晚报
2007年10月至2009年2月,他们以帮人代办申领信用卡、找工作等名义骗取他人身份证明后,向银行骗领信用卡33张,并以消费、套现等方式将信用额度内的资金33万余元透支,占为己有。
日前,南湖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以信用卡诈骗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被告人吴某和高某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
那么,这帮人是怎么得逞的?银行信用卡又有怎样的管理漏洞?
没有办卡却已透支
2009年上半年的一天,一名银行工作人员找到正在超市里打工的施某,称她在某银行办的信用卡已经透支了1万多元。施某听后大吃一惊,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办理过信用卡。
2010年3月,嘉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民警又找到施某,给她看了“她办理的信用卡”的所有资料。让施某吃惊的是,所有资料里面,除了那张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是自己的外,其他的都不是,包括家庭地址、住宅电话和手机号,资料还显示她是嘉兴市裕德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年收入8万元,另外,房产证明和机动车行驶证也是伪造的。
不过,那张身份证复印件让施某想起了一个人——高某。2008年年初,施某在路上碰到以前的同事高某,当时高某说自己的一个朋友是开中介的,想要招人,问她有没有兴趣,然后就叫她交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1英寸照片。“不过后来高某说因为我年龄太大了,别人不要,但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没有还给我,这事我也没太放在心上。”施某回忆说。
没有信用只有欺骗
施某提到的这个高某,确实是在从事不法行为。他的同伙就是张某和吴某。
2007年下半年的时候,张某分别找到吴某和高某,称自己正在一家公司帮人办银行卡,他让吴某和高某帮忙介绍人来办卡,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就可以了。
吴某和高某拿到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后,张某就教他们怎样填写信用卡的申请表,还让他们去一家打印店拿伪造的资料,然后告诉他们如何回答银行打过来核对信息的电话。两人慢慢发现,他们介绍办的卡,都被张某留下来自己私用,张某解释这是“养卡”。
2008年过完年,张某提出要申领一台POS机,于是他们用高某的名字注册了一家“怡南五金店”,并在市区租了一间门面,申请了一台POS机。2008年下半年,随着用POS机“养卡”的缺口越来越大,张某经常把骗领来的信用卡直接刷爆,吴某感觉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提出不做了,张某扔给他5张卡,说把这几张卡里的6万多元还掉就“还他自由”。
拿到卡后,吴某还是想通过“养卡”慢慢还钱,于是注册了一家“吉发五金店”,申请POS机开始“养卡”,结果入不敷出。
2009年2月份时,家人曾帮吴某凑了9万多元还掉了他欠银行的钱。但让吴某没想到的是,因为有些办卡的资料没有找到,无法注销,张某竟然背着他通过挂失补办的方式又将卡激活,将里面的钱挥霍一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起案件反映出银行在信用卡的管理上还存在很大漏洞,“由于这些信用卡业务人员的业绩直接与办理信用卡的数量相挂钩,为了提高业绩,他们随便找人帮忙代理或介绍业务,根本不去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实际上像行驶证、房产证和公司这些很容易核实的实质性内容,银行并没有加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