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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4日 13: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5月4日消息,紫金矿业(02899)(601899)发布公告称,就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于2010年7月发生污水渗漏事故上诉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维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的第一项,即被告单位紫金矿业集团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3,000万元人民币。原已缴纳的行政罚款956.313万元人民币予以折抵,尚需缴纳的2,043.68万元人民币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缴清。
其他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缓刑),并处罚金。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