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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数在售楼盘已申报一房一价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4日 14: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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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月起,国家要求所有在售和预售楼盘都要实行 “一房一标价”制度。记者走访太原市一些在售楼盘发现,多数企业并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每套在售房屋的价格。太原市物价局负责房地产价格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太原市多数在售楼盘,已经就‘一房一标价’制度进行了申报,其中一部分企业已经领到了物价局监制的公告牌,一部分企业仍在手续办理中或公告牌制作过程中。”

  多数企业已申报“一房一价”

  从今年5月1日起,国家要求房地产销售项目实行“一房一标价”制度。事实上,从去年11月1日起,太原市已经要求各预售和在售楼盘全面推广和实施“一房一标价制度”。房地产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必须在10日内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销售价格,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格公示牌。

  5月3日,太原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房地产价格检查处李晓红处长告诉记者,2010年太原市需要进行价格申报的房地产项目为36个,2011年截至目前为17个。在需要申报的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已经递交了申报申请,其中多数企业也已经领到了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格公示牌。

  3日,记者走访了数家在售楼盘的售楼处,其中多数企业都已经在醒目位置公示了楼盘每套在售房屋的价格。恒大等大型企业甚至将公示牌上墙,使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地看到每套在售房屋的价格。位于太原市北大街的鸿升、金伟达等房地产企业,在房屋明码标价方面也已经按照物价局的规定具体执行到位。李晓红表示,价格公示可以是在售楼处的墙上、电子显示屏上,也可以在售楼处的纸质材料上。

  两家企业未执行规定受处罚

  针对“一房一标价”制度,太原市物价局曾展开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物价部门发现,一部分在售楼盘并未执行“一房一标价”的价格制度。今年3月份物价部门曾对太原市两家价格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其中位于太原市服装城附近的一家开发商,因未对部分房屋进行价格公示,被处以5000元罚款。小店区在售楼盘浦东雅典的开发商,也因价格违法行为被物价局下达整改通知,并要求接受处罚。

  李晓红告诉记者,如果太原市在售楼盘有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将被处以退还或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李晓红同时表示,目前国家对于房地产商违反“一房一标价”的行为尚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这就使得物价部门在具体检查中,缺乏有力的处罚依据。房地产商未执行明码标价,目前只能执行5000元的罚款上限,这显然并不足以震慑房地产商的价格违法行为。

  另一个现实的问题是,目前太原市许多城中村的在售楼盘,均没有正规的房屋预售许可证。而没有取得预售许可的地产项目,又不在物价部门价格监管的范围内,所以目前此类情况的监管仍是一个空白。

  据悉,目前山西省正在制定“一房一价”制度的实施细节,本月太原市以及省内其他城市就将就此项价格制度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