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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希尔顿股东涉黑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04: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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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老大”彭治民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重庆希尔顿酒店股东彭治民等32人涉黑案一审宣判。“黑老大”彭治民被判处无期徒刑,两名“保护伞”分别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3年以来,彭治民注册多家公司,并投资修建重庆希尔顿酒店。2003年以来,彭治民纠集被告人曾智强等人,在重庆市渝中区、南岸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彭治民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希尔顿酒店负一楼开办钻石王朝俱乐部,先后组织妇女卖淫2200 余次,从中非法获利400余万元。在开发非法获得的茶园项目期间,多次因拆迁等问题对他人进行殴打、扣留并毁坏他人财物,致2人轻伤、5人轻微伤。 2010年2月,彭治民向他人高利转贷1500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80万元。

  为寻求庇护,该组织还先后向国家工作人员鲁永合、黄红伟等人行贿250余万元,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彭治民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该组织曾智强等26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该组织的“保护伞”南岸区农田水利局原局长鲁永合、原副局长何德富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14年、14年6个月有期徒刑,另有三名国家工作人员黄红伟、陈卫东、咸益因犯受贿罪,分别判处6年、11年、3年有期徒刑。

  此外,被告单位重庆华宇广告有限公司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