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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成效凸显 传媒公司扎堆上市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0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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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郑大红

  在南方报业借壳*st炎黄、凤凰分拆新媒体、土豆网再启上市的背景下,文化传媒企业的上市再次引爆资本市场。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紧紧围绕“三加快一加强”的重点任务,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要求,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传媒公司扎堆上市

  记者粗略统计,在2010年我国A股资本市场IPO上市的文化产业就有9家,分别是华策影视、天舟文化、中南传媒、皖新传媒、蓝色光标、华谊嘉信、乐视网、数码视讯和省广股份。

  从去年开始的出版传媒企业的陆续上市,以及近期集中在国内外上市的文化企业来看,是否说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进入到收尾阶段呢?

  “其实,文化体制改革的含义很宽泛。文化企业是可以分成内容商和传播商等。在我国文化企业是内容和渠道(传播)相分离的。把发行作为改革公司化的(方向),也需要融资和运作。那么,上市融资补充资本也成为很重要的公司经营的活动。”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专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是表示。

  他认为,严格来说,目前还不能说文化体制改革完成。上市只是文化企业运营机制发生变化。采编分离,也就是内容和发行(传播)分开。让发行(传播)上市,这可以说是文化体制改革中关于运营机制的改变,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

  “从严格意义上讲,文化体制改革是通过商业运营反哺文化创意和文化创造。那么,上市就顺理成章,也标志着文化体制改革进入到重要阶段。”曹远征告诉记者。

  新媒体热衷海外上场

  互联网带来的数字传播时代,也给资本市场带来了一批上市公司。对于凤凰新媒体、土豆以及已上市的人人网、优酷、酷6等一批新媒体也纷纷热衷投向资本市场。

  “其实,所谓新媒体只是说新的传播方式,内容商可能是不变的。”曹远征说,“只是传播方式不同,就是数字传播,这是根据市场发展而出现的传播手段,仅仅是传播手段,不改变内容的。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互联网媒体只是文化企业的一部分,即传播商。”

  对于新媒体也就是传播商是否会成为发展的主要趋势?“这是市场经营的结果,受众多经营就会好,上市条件就好。”

  而这些互联网传播媒体多数选择海外上市也成为一个热点。

  “因为作为土豆、优酷等这些是互联网来上市的,这些企业更多的是靠点击率的,不盈利。在我国上市规则中不盈利是不能上市,像在纳斯达上市只是看发展前景,所以更多选择海外上市。”曹远征表示。

  在他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网路传播商与传统的文化传播商是有区别的。文化体制改革是通过商业运营反哺文化创意和文化创造,这样文化传播是与内容商连在一起的。比如像土豆、优酷等这些与内容商联系并不紧密。

  传播机制改变奠定文化繁荣

  “对于传播商的上市是给内容商奠定了发展的基础,可以反哺、振兴文化内容创作。”曹远征说。

  他分析认为,站在文化体制改革近十年的节点上,未来一段时间将还有一批转企改制到位、经济业绩优良的新闻出版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新闻出版总署将继续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推动数字传播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战略性新兴企业上市,进一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

  其实,“转企改制上市”仅是第一步,即先由事业单位转变成公司制,股份制后再上市。文化体制改革的完成是要文化繁荣增加社会主义国家的软实力,这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目的。

  全面推进、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提升我国文化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新闻出版总署也明确表示,支持已完成了事业转企业的出版文化企业积极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做大做强。资本市场的文化繁荣将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