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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责成北京处罚10余家违规房地产企业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1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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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5月5日电(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日公开责成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处罚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规的10余家房地产企业,并持续跟踪相关企业整改情况,确保规定落实到位。

  发展改革委说,《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发展改革委会同北京市组成10个检查组,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

  经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北京市部分楼盘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所有预售房源、未如实标示优惠折扣、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标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等问题。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布主要有: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预售房源、未按规定标示优惠折扣条件、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标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

  发展改革委称,北京市万维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金融世家华苑”项目、北京市华贸奥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华贸城”项目,北京中海豪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中海九号公馆”项目,未按规定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公示牌或张贴价目表。

  北京明泽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销售的“骏华阁”项目,批准预售的3号楼、4号楼共148套房源,但只标示143套,5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

  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的“中信禧园”项目,预售许可证准予销售面积75679.28平方米,包括1号楼、2号楼503套住宅、60套配套商业、196个车位,但项目售楼处仅公示2号楼住宅房源,1号楼住宅房源及配套商业、车位未按规定公示。

  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中信禧园”项目,一次性付款可享受每平方米700元的优惠,但在价格公示表中没有标示。

  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西山林语”项目共14栋楼,仅1号楼、3号楼可享受平均每平方米3000元的优惠折扣,但未在价格公示牌上标示。

  北京安盛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铂晶豪庭”项目价格公示表中将部分已售房源按未售房源标示,且标示价格高于实际成交价格。如2011年4月29日已销售的一套房源,实际成交价格310.8万元,5月3日公示价格为314.06万元,公示价格比实际成交价格高出3.26万元。

  此外,北京明泽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销售的“骏华阁”项目,未标明容积率、车位配比率等。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丰基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青秀城”项目和中化方兴置业(北京)有限公司销售的“金茂家园”项目,未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单价。北京绿地京城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西斯莱公馆”项目,未按规定标明物业费、车位费。北京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首开幸福汇苑”项目,未按规定标明代办费项目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