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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07: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 谢利
本报讯 记者谢利报道 为确保《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北京《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有效执行,国家发改委近日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组成10个检查组,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相关项目企业向社会公布。
经查,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总体比较规范,大部分楼盘已于5月1日起,在交易场所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并按规定标示了套内建筑面积及单价、优惠折扣、容积率等相关内容。但也存在少数楼盘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所有预售房源、未如实标示优惠折扣、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标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等问题。国家发改委已经责成北京市发改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罚,并持续跟踪相关企业整改情况,确保规定落实到位。
国家发改委指出,出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商品房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透明度,切实解决商品房销售不标价、乱标价、信息不透明以及价格欺诈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国家发改委强调,此次公布检查发现的问题,是为了依法惩戒违法经营者,提醒告诫所有商品房经营者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不仅要制作价格公示牌或价格手册,还要放置在醒目位置,主动提供给消费者查阅;不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布所有批准销售的房源,还要明确标示每套住房套内面积、销售单价和每套住房销售总价;不仅要公示销售价格,还要公示与价格相关的因素。
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近期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对辖区内重点商品房项目开展检查,严肃查处经营者销售商品房不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执行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