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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07: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5月5日电 (记者刘泉)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两个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国家发改委会同北京市发改委日前组成10个检查组,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
经查,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总体比较规范,大部分楼盘已于5月1日起,在交易场所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并按规定标示了套内建筑面积及单价、优惠折扣、容积率等相关内容。但也存在少数楼盘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所有预售房源、未如实标示优惠折扣、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标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等问题。国家发改委已经责成北京市发改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罚,并持续跟踪相关企业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