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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钊:个税调整应再次举办立法听证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16: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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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网 文钊/文 2005年个人所得税调整,全国人大举行了立法听证。这也是全国人大首次就法律修改举行听证会。当时,舆论视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回应公众关切,推进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而且事实证明,立法听证效果不错。原本财政部提交的调整方案,减除费用标准为1500元,但是在听证后,顺应民意,提高为1600元。

  即使现在来看这份长达5万字的听政报告,还是很有价值的。立法起草者说明自己的理由,地方政府官员、法律工作者、工会代表和普通市民,都可以自由地表述自己的立场和理由。的确,不同利益主体间诉求是不同的,意见倾向性也有很大差异,但是由此对法律进行修订,不正符合民意么?

  不过2007年个税法再次修订时,并没有举行听证会,也没有给公众充分提出建议和讨论的时间。

  此次个税法调整,不仅调整起征点,对于税率和级次级距也做了调整,应该说是个税法自1994年以来调整最大的一次,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再次进行立法听证呢?

  对于这样一部关乎所有人利益的法律,未经过充分而公开的讨论,恐怕未必能够得出令各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实际上,个税修法,不仅牵涉到不同收入阶层的利益,也牵涉到不同地区人群之间的利益平衡。由于个人所得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分享税,地方分享40%的税收,因此,个税调整,关涉中央和地方,也牵涉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分割。让代表各个利益群体的人同台讨论,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2005年那次听证会获得各方很高评价的原因。

  现在已经有专家说,此次个税法修改,不仅要经历二审,还可能经历三审。这也说明协调各方利益,取得妥协和平衡难度之大,不过也因此,多花一点时间更多一些讨论,可能比匆忙通过然后未等两年又再次被动修改要好很多,听证会可能会花一些时间,不过这样的慢,其实是为了今后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