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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7日 20: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7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消费者状告北京青年旅行社退还机票费用案,纠纷起因缘自冰岛火山喷发影响航线正常运行,行程被迫取消,原告偏偏买的是特价机票,旅行社拒绝退费,到底有没有道理?
主持人:介绍一下原告要求退费的理由是什么?
记者:原告北京华美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起诉书中称,今年4月,我公司定于4月25日至5月2日前往英国和芬兰交流考察,与北青旅公司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后冰岛火山喷发形成大量火山灰,导致欧洲多个国家机场关闭,华美源公司原定旅游航线也受此影响。4月23日,华美源公司向北青旅公司提出变更行程。但北青旅公司以机票已出、经济舱机票是特价票等理由拒绝退还机票费用,所以华美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机票费用40220元。
主持人:被告北京青年旅行社是何意见?
记者: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庭审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计算帐目。旅行社代理人说机票是委托宝盛公司出的,是最低价位的票,按照规定是不能改签和退费的。对此旅行社口头告诉过原告,不承担退费责任。对于合同当中的行程价款是否包含机票款,双方各执异词。原告强调,合同明确规定,旅游费用包括境外客票的费用;依据最高法关于旅游纠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规定,在旅游尚未开始前,旅游者单方变更合同,要求旅行社退还尚未发生的费用,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行程单上有关条款,如果客票具有不能退费等限制条件,要有书面内容,作为实际损失,但是被告提交的行程单上没有这样的内容。而被告始终强调,合同当中的行程价款不包含机票款,单订的机票舱位太低,委托出票的公司拒绝退费他们也没有办法。到现在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也是鼓励双方能够作出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