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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8日 16: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商报
据重庆日报消息 为期3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打响。即日起,市农委将针对蔬菜、畜产品、生鲜乳、水产品、兽药,开展“五项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蔬菜:严打高毒农药
全市农业部门将以整治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禁用农药和克百威、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全面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严密监控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严把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道关口。加大农药质量抽查和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力度。
畜产品:清缴“瘦肉精”
重点整治生猪、肉牛、肉羊养殖中违规使用“瘦肉精”问题。全面清缴养殖场“瘦肉精”,推行养殖档案制度和无“瘦肉精”承诺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非法使用和添加“瘦肉精”、兜售“瘦肉精”、收购贩运和屠宰“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行为,实行牲畜养殖、销售、运输、屠宰全程监管。
生鲜乳:严查添加违禁物质
以监控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β-内酰胺酶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建立专项监测与执法联动机制,严查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和违规收购生鲜乳行为。
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坚决取缔非法收购站点。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异地抽检、进货查验、信用档案、从重处罚“五项制度”。
水产品:严打使用禁用药物
以监控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引导生产者开展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
兽药:严打制售假劣兽药
全面检查兽药生产企业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大力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进程,加强重点品种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整顿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市农委还将通过“12316”三农服务平台,向全市10万农产品生产企业、80万个人用户等群体发送警示和宣传短信,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培训生产技术规程。
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一律走上限
据重庆日报消息 为期3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中,市质监局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关”。
全市质监部门将强化联动执法,坚持“刑事优先”原则,对违法线索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的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保一个不留、事不过夜;对行政案件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并按相关规定的上限进行行政处罚;对工作中发现的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范围的线索,第一时间移送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深挖细查,形成监管合力,保持高压态势。
质监部门将强化建章立制,督促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消费者投诉受理等六项制度,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对监管对象每月至少2次巡查,对每个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持续动态更新。
质监部门将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委托乡镇街道执法,抓好基层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举报必查、查实必奖、大案重奖;严格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能整改合格的,一律吊销其生产许可;加强快速检测技术攻关,采取市场抽样、异地交叉抽样等方式,加密不定期抽检频次。
质监部门将强化宣传引导,统一编印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广泛宣传识假辨假知识、组织伪劣产品展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质监特邀监督员和市民代表,现场监督企业生产加工和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情况。分区县(自治县)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培训,主动上门为企业送法规、送标准、送技术。
市质监局还将采取工作督查和效能监察相结合、局领导分片定期督查与纪检监察不定期暗访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领导班子和直接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