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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粤民间借贷利率飙升 短期贷款月息可达10%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9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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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控制全年信贷额度使得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众多企业和个人纷纷寻求民间借贷资金。

  综合新华社上海5月8日电 调查发现,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控制全年信贷额度使得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众多企业和个人纷纷寻求民间借贷资金。4月以来,包头、温州等地陆续开始有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事件被披露。

  新华社记者近日采访中小企业较多的苏浙和广东地区民间借贷市场发现,今年以来民间借贷市场异常火爆,民间借贷利率已较节前升高,甚至出现10%的高额月息。

  广州一家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黄铭隆透露,如果是拿抵押物作担保贷款,贷款月利率为2.6%~2.8%;若无抵押贷款,月利率为7%~10%。

  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表示,温州银行已经基本停止了对中小企业的放贷,其只能转向高利贷。今年民间借贷利率普遍比往年高,7天-10天的短期贷款月利率可能达到8%-10%,但3个月以上的贷款月利率在3%-5%之间。(编注:莫尼塔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祁益峰4月底发布报告称,1-3月份民间借贷利率持续上升,3月份温州民间借贷月利率达15.381%。,比年初高出1.208个千分点,再创历史新高。深圳典当行抵押贷款的月息已达到4%左右,相当于年化利率48%。而小额贷款公司的综合费率虽然只有月息2.3%,但由于每月既要付息又要还本,还款压力较大。)

  相对而言,北京、天津等地的民间借贷利率低一些。中信建投与亦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近日对民间金融的调研结果显示,内蒙古乌海部分担保公司目前普遍月利率在3.5%~6%之间,京津地区担保机构月利率在3%~5%之间。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高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按照中国现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标准,6个月以内的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年5.85%,其4倍为年利率23.4%。目前民间借贷利率远高于法律规定的4倍标准。

  尽管业内的贷款利率普遍超基准利率4倍,但黄铭隆透露,在合同上利率仍在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额外利息则附加到了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中去。

  新华社记者了解到,从民间借贷市场贷款的客户多为中小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一般而言,民间借贷主要用于短期周转。由于很多民营企业不具有银行授信资格,同时项目波动性强,因此只能寻求民间融资方式。

  除了上述因素,手续便捷也是寻求民间资金的另一大驱动因素。据了解,一般企业从银行申请贷款,至少需要1个月时间,对于还差几天就可获得大笔订单的企业来说,支付高额的利息融资还是值得的。

  然而,随着资金成本呈几何级数上升,企业项目的风险也进一步放大。周德文证实,在温州,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听到一些中小企业老板因为还不起高利贷而潜逃消失的事件。

  录入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