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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9日 13: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全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近半月收到意见已接近20万条,折射出的公众参与热情超过其他参与征集意见的法律,创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数纪录。这一数字也超过了20部法律征求意见的总和。 在大家踊跃给人大建言的同时,舆论关于个税的争论也是热火朝天。当然,最受关注的是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李道葵的平税制言论。平税制一方面主张的可以说是平等纳税,即富人和穷人按照同样的税率纳税,不论是工资性收入还是资产性收入,也都按照同样的税率纳税;另一方面,相对于高税率而言平税制也是按照较低水平的税率纳税,可以说是平民税。
因此,问题就来了。如果,不论穷人和富人,都按照同样较低的税率平等纳税,是不是便宜了富人,是不是对穷人更不公平?这实际上,也就触及了个税的本质,也就是其是否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首先我们看一下现在的税制是否公平。在高累进税制下,越富的人按照越高的税率纳税。这貌似是调节收入分配,却也问题多多。一般来说,照章纳税的收入都是合法的收入,而富人那些不合法的财产一般又不纳税,所以,这高累进税貌似调节了社会财富分配,却主要是打击了合法所得,其“惩罚”的不是那些不义之财。这不但无助于扭转一个社会贫富分化的局势,反而在遏制人们合法创造财富的努力和积极性的同时,更有令贫富分化进一步恶化的趋势。
现行的税制一方面严厉惩罚劳动所得,同时,又对富人的资产性等收入网开一面。一个人一年辛辛苦苦挣几十万要交40%以上的个税,而一年炒股、炒房赚上百万、却不交税或者交很少的税。所以说,现行的税制才真正是富人的天堂。
另外,如果我们把税收看作公民为获得公共服务而必须支付的成本,那么,这就确定了两条原则:一是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这个成本的支付要体现公民权利的公平;二是由于事实上有些人可能会使用更多的公共服务,比如一个进行跨境贸易的商人需要的公共服务,可能就比一个深山里的老农更多,因此,他们也应该按照多用多缴的原则来进行。但是,问题就在这里,公民怎样支付公共服务的成本才算公平?
其问题不在计算每个人每年应该缴纳多少税,而是按照怎样的公平规则交税。如果对照高累进税制,其中对富人明显的不公,那么平税制就体现相对公平。不论穷人还是富人,大家都按照一个相对不高的税率交税,结果还是富人缴纳的税多。
如果有人觉得这样不公平,那么很多地方也都有变种,可以让穷人按照较低的税率纳税,当然,任何税制也都允许一部分极低的收入人群不纳税。这或许又带来另一个层面公平性的问题,即仍然有税率的等级之别,以及纳税人和非纳税人之分,甚至还会动用纳税人的钱财去救济一些非纳税人。
对弱者的救济是维持一个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秩序不得不支付的成本。但是对弱者的救济绝对不是劫富济贫,其只是维持和保障弱者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在此之外,不可多得,也不可多予。
当然,更重要的是,哪一种税制都应当基于公民的同意和自愿。如果缺乏这个环节,那么,征一分钱都可以视为非法,都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