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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某银行信贷员伪造房产证骗贷1600余万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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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伙同他人伪造房产证,然后拿到自己所在的银行去抵押贷款,经办人也是自己。温州某银行塘下支行信贷员黄易(化名)内外勾结,凭一纸假房产证就顺利从银行里贷款7次,共贷出了1600多万元。

  昨天,记者从瑞安检察机关获悉,黄易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已被批准逮捕。

  虚构的房产证也能贷到款

  今年31岁的黄易在银行工作了六七年,是老信贷员了,也是客户经理。

  2008年,黄易认识了陈尔(化名),交往密切。陈尔曾向一典当行借款8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由黄易做担保。

  陈尔还不出钱,典当行便向担保人黄易逼债。经过商量,两人决定利用黄易工作上的便利,由陈尔伪造房产证、土地证和抵押证向银行申请贷款。

  去年5月28日,黄易和陈尔一起来到温州火车站附近伪造了证件。随后,陈尔以家电公司的名义向黄易所在银行申请贷款,黄易发放贷款600万元。

  600万元轻松到手,尝到甜头的两人一发不可收拾。据警方调查,截至案发,黄易7次向陈尔发放贷款,总计1652万元。

  据了解,黄某是在该银行整改期间作案的。由于此前的另一起重大金融案件,该银行“风险控制”能力受到银监部门质疑,被勒令整改。

  该案件的主角是该银行梧田支行原副行长林晓雅。2006年,林晓雅以委托理财之名吸收客户资金,但钱并不存入银行。她利用支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私盖公章,与客户签订了虚假的委托贷款合同。

  林晓雅先后骗取30余名客户8000多万元巨资,用于炒作外汇,并亏损殆尽。

  存贷款考核指标之痛

  黄易所在银行是温州本土的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1998年,短短10多年资本总额已超42亿元,员工2000余人。2008年曾计划上市。

  据业内人士分析,这样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为了快速发展,普遍对一线员工以及网点负责人设有存贷款指标。地方商业银行问题频出和这个有很大的关系。

  “将储蓄交给林晓雅,是因为她一直在为完成银行考核指标拉存款。”林晓雅案件中,一名资金受损的银行客户曾表示,他以为林晓雅是给银行正常拉储,没有怀疑。

  而员工能拉来存贷款,银行自然“饥不择食”,放松了审查。

  去年年底,“齐鲁银行案件”涉案人员通过伪造存单等金融票证作为抵押物,向齐鲁银行多次骗取信贷资金,市场称涉案资金或达10亿。

  对此银监会指出,地方性商业银行扩张过快,导致内部风控机制存在空白区。今年4月开始,银监会将限制地方性商业银行跨区经营,并把内控机制作为重点检查项目。

  银行承认存在漏洞

  该银行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他们“在制度和管理上确实有漏洞”。

  据他介绍,按照规定,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时,首先由信贷员承接业务,进行登记,然后由主管经理审查。“但由于房管部门没有查询房产证真伪的电子平台,银行也不可能每次把一大堆房产证拿到房管部门去审查,所以一般经理自己看看觉得没问题就算了。”

  形同虚设的审查过程,使得黄易和陈尔在街头制作的假房产证和土地证也能通行无阻。

  案件发生后,该银行决定痛定思痛,准备加强制度建设、执行力监督,以及职业道德教育。他们也建议房管部门能建一个查询平台,以方便相关证件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