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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修订要回应创纪录的民意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17: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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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修正案草案能否重现车船税法草案的美好过程和结局?个税修订将如何面对创纪录的民意期待?创纪录的意见能否“抬高”个税起征点?我们拭目以待并寄予厚望。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自4月25日在全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近半月收到意见已接近20万条,成为全国人大网上征集意见最多的草案,超过之前20部法律意见数的总和。(5月9日《山东商报》)

  一部法律草案征求的意见数超过以往20部法律草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个税修订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民众的法治意识逐步增强等,还有一个原因也可合乎情理地推导出来:当人们对某件事感到不满意时,更有提意见的冲动。所以,个税修正案草案半个月征得20万条意见,恐怕也表明很多人对该草案有话要说。

  民众当然有话要说——好不容易调整一下个税起征点,却只计划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即使按照财政部所说的“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人均月收入达到1554元就要缴纳个税。在物价上涨较快而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每月1554元只能满足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往往难以担负房租、房贷、学费、医药费的重重压力。

  前不久,财政部在解释个税起征点为何设定为3000元时提供的数据,恰恰反过来证明 3000元的起征点太低。财政部引用的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而国家统计局却是按照“住房月支出 111元”计算人均消费支出,进而计算出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为2167元/月。其沿用的竟然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前的统计口径,不包括房贷支出,也不包括商品房房租。如果把人们当前的房贷、房租支出计算在内,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无疑会超过3000元/月,作为调节收入差距的个税,其起征点显然不应低于人们的基本生活支出。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日前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目前的税负水平高于中上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水平过高。这几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始终没有改观。从追求“国强”向追求“民富”转变,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我们提出了很多新口号,但还缺少具体有效的行动,那么我们能不能从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做起呢?

  个税修正案草案征得创纪录的民众意见,笔者认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去年的车船税法草案让人们尝到了“甜头”。车船税法一审草案让民众大为不满,因而征得意见近10万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尊重和吸纳民意,对草案进行大幅修改,最后通过的二审草案具有相当高的民意含量。这件事无疑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征求社会意见不是走过场,民众提交的意见确实管用,这大大激发了民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那么,个税修正案草案能否重现车船税法草案的美好过程和结局?个税修订将如何面对创纪录的民众意见?创纪录的意见能否“抬高”个税起征点?我们拭目以待并寄予厚望。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