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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建房充当保障房是个馊主意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17: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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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收违建住房充当保障房,租给买不起房的居民,此举看上去很美,既能打击和遏制普通居民建设违规建筑,又能为保障性住房提供房源,解决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房子的问题,但这些都改变不了其馊主意的事实,是懒政思维的结果。 首先,没收违建住房充当保障房,是以公权力为后盾强制变违规建筑为合法建筑,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之所以被称为违建住房,主要是在建筑的建设程序、建设主体以及土地使用上不合法、不合规,不管怎么补程序都改变不了违建的性质。从这个角度说,政府没收违建住房充当保障房,实际上就是政府禁止老百姓自己使用自己建设的违建住房,但是政府可以自由使用老百姓建设的违建住房,是一种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

  其次,遏制违建最有效的做法不是事后强拆,也不是事后没收,而是事前阻止,是职能部门阻止违规建筑建起来。保障房建设是我国的基本政策,是各地政府的重要工作。在此背景下,政府应该加大投入、确保保障房建设的目标如期实现,而不是采取诸如没收违建房等“旁敲侧击”的办法,更不是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段。

  笔者认为,对违建住房进行惩处无可厚非,但是政府需要依法惩处,而且最主要的是阻止违建的建设,而不是事后处罚,更不能借依法处罚之名行趁火打劫之实。同时对于违规的小商品房,政府应当多从老百姓的角度考虑,逐步让其走上合法化道路,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而不是全面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