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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遗址建豪宅凸显地产开发和文物保护冲突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22: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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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皇城遗址建豪宅凸显中国地产开发和文物保护冲突加剧

  新华网杭州5月10日电(记者 章苒、屈凌燕、冯源)杭州南宋皇城遗址之上,一个豪宅楼盘竟在未获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开工了一年多。尽管当地部门10日认定该项目为“无证施工”令其停工,但是中国高歌猛进的地产开发与这个文明古国地下珍贵文物的保护之间的冲突却日益引起担忧。

  “地处杭州城市中心,原南宋皇宫内,比邻即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西湖,坐倚名胜遍布的凤凰山,是南宋皇城遗址保护区内唯一出让的住宅开发用地……”

  这是绿城西子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御园项目的自我介绍。这份楼书恰恰泄漏了“天机”。以杭州古都文化研究会会长、杭州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林正秋、国家注册规划师周复多为首的七名学者指出,这个地块正是位于南宋皇宫太子东宫所在,在国家级文保单位上面动土,是不折不扣的“违法施工”。更为触目惊心的是,在施工过程中还不时挖出南宋皇宫的建筑构件,如宝相花纹方形地砖、云龙纹石雕门廊残件……

  杭州市文物考古所副所长、南宋临安城考古队副队长唐俊杰研究员介绍,2008年,他们开入“绿城西子·杭州御园”地块,进行了三个月的发掘,但是这一地块在五六十年代曾作为国家储备粮库,对遗址破坏严重,只发现了一小段夯土城墙。所以他们得出结论,这个地块已经没有保护价值。

  正是依据这一考古结论,2009年8月18日,杭政储出[2009]29号地块还是被公开出让,浙江西子房产以7.7亿元拿下该地块,折合楼面地价24295元/平方米,成为当时杭州“新地王”。

  那一年,杭州出让土地金共1200亿元,位居全国之首,成为当年“地王之王”。

  也正是基于这一结论,杭州市规划局向该项目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尽管规划局至今没有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有恃无恐的开发商已经公开动工一年多时间。记者在现场看到,地基已经挖到地下十米,而南宋历史遗存一般是在地下四米左右的地方,破坏已经造成。

  这个项目遭到公开质疑后,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园文局)文化局副局长童国亮承认,御园地块是否属于南宋皇城范围,学术界是有争议。在争论不休的情况下,园文局作了一个结论,把御园地块排出在外。

  “学术界没有争议,是学术界跟政府、开发商之间有争议。”周复多说,“退一步说,就算有争议,为什么轻易采纳了对土地出让有利的结论就算有争议,为什么没有开过专家论证会,就急急忙忙把地卖了”

  林正秋等学者们认为,史书记载得非常清楚,南宋皇城遗址就是北至万松岭,东至凤凰山,南至苕埽湾,西至中河这么一个大致的范围。御园项目正好处在南宋皇城遗址范围以内。而2000年杭州市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明确规定了南宋皇城遗址范围,御园的项目就在这个范围之内。

  “地产商看中这块土地的商业价值,再正常不过。”林正秋说,“让人担心的是在管理部门的价值标准中,到底是卖地重要,还是文物保护重要,这将最终决定是古代文明为现代建设让路,还是现代建设为古代文明让步。”

  事实上,在各大城市如火如荼的房地产开发潮中,城市开发与文物保护屡屡冲突,今年4月份,河南省建于春秋战国时期,距今3000年的舞阳故城遗址遭遇房产商擅自破土建设。

  北京市近期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尽管文物保护法对工程文物勘查有明文规定,但是2007年、2008年两年,北京市涉及土方施工的4191个新开工项目中只有2.3%进行了考古勘探。

  在曾被列为“2001年度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浙江萧山跨湖桥遗址,大量地下文物因附近砖瓦厂取土被破坏,随后出土的“迄今世上最古老独木舟”,也仅剩残留的半条。

  现行的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时候,建设单位要事先会同主管部门“进行文物的调查或勘探工作”。针对这一法律,各地制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明文的法律规定几乎沦为一纸空文,因为规定都只是提出“应当”而非“必须”进行勘探。

  有关专家指出,当前城市开发建设中“唯经济论”的思想已经对中国的文物保护造成极大的伤害,必须用强硬的手段彻底解除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珍贵文物的破坏,而这需要国家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建设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并需要在立法上进行严格限制。

  “我们的城市豪宅何其多,但是七八百年前的遗存哪怕是片瓦也不可复制。”一名杭州网民评论说,“别弄丢了那些万幸留存至今的皇宫柱墩,当然也别让它成为赝品式仿古建筑上的一个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