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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1日 16: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网
【新民网讯】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已加派人手应对本月的申请高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特别提醒,为保证协保人员及时足额领到补贴,避免部分协保人员因不了解新政策而错过申请期,本市4月份协保就业补贴的申请期限放宽到5月底,即5月31日前都可以办理4月份就业补贴申请手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特殊援助工作的补充意见》(沪人社就发[2011]13号),从4月1日起,本市协保人员凡实现市场化就业(不包括公益性岗位就业),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只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都可申请就业补贴。补贴标准相当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目前为每人每月640元。想了解具体的申请手续,可到各区县公共职介所咨询,也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新民网 李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