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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绝非遏制高房价的速效药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4日 16: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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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最近有两条关于房产税的消息格外引人注意,一条是“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过百日,税款不及一套房价值。”另一条是“2011年《房地产蓝皮书》建议,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该加快向全国推广。”

  这两条消息在迅速发酵的同时也引发了业内外关于房产税能否遏制高房价等问题的讨论。房产税调控房价,从政策来看,究竟是落下了一只靴子,还是只掉下一只袜子?目前看,无论是统计数据还是专家反馈,都在指向后一个结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微博专栏)指出,两地房产税政策设计得“不温不火、先天不足”,注定无法调控房价。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专栏)表示,由于两地制定的1%左右的税率过低,抑制住房投机炒作也无从谈起。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认为,上海、重庆两地试点效果不佳,原因在于征收对象范围狭窄,而高档住宅拥有者并不在乎房产税的刺激。由于民间资本流动过剩,股票、黄金等投资品在近期出现下跌,在投资“玻璃门”作用下,房地产仍是投资者的首要选择,此时通过征收房产税来抑制房价,意义不大。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应该全面开征房产税,抑制过度投资。房产税应该尽快修订、全面推广,并且提出建议:第一,在全国所有省级市和地级市全面开征房产税;第二,免征面积统一确定为每个家庭100平方米;第三,全国联网,以家庭加总计税,防止异地逃税。不过,首套房免征房产税行不通,他打了个比方,某家庭只有一套住房,但是面积却有500平方米。如果大家认为9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过低,也可以提高到每个家庭120平方米。

  但是,也有业内人士并不看好房产税在全国“遍地开花”。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微博专栏)认为,不仅重庆、上海仍然需要继续积累经验,还需要第二批、第三批城市参与试点,以摸索出合适的机制、体制,不宜在全国盲目过快开征。

  接下来要说的这个观点还是和房子有关,不仅咱们中国人关心房子,国外经济学家也非常关注中国的房价。曾首次提出“金砖四国”概念的高盛董事长吉姆?奥尼尔在香港宣称看多中国的房产市场,认为市场肯定不存在泡沫。他同时还表示,下半年,中国将消除通货膨胀,CPI将降到4%以下。一旦央行停止收紧货币,中国经济增长率可能大幅回升。

  不过,有分析人士认为,对于国外投行唱多或者是唱空中国经济或者中国的某个行业,我们还是需要保持一份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