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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房一价执行缩水 公示价与成交价差距大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6日 0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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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执行“一房一价”政策。此举在广州遭遇“执行缩水”,新政效果面临“打折”。

  广州地区大部分楼盘执行“一房一价”的形式多是在销售大厅的公告栏上张贴或是装订成册供购房者查询。但公示的内容多仅限于每套销售总价、房屋面积等几项信息,而没有公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要求公示的其他内容。

  广州的大学馨园售楼部导购说:“详细标注每套房的所有信息是不可能的,现在您看到的是参考价格,最后的成交价格还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付款方式、按揭形式等。”

  对此,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黄德文说,目前各楼盘执行“一房一价”的方式不一,有些楼盘仍在“对付”。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巡查,规范楼盘执行“一房一价”政策。

  家住广州的购房者刘芬说,“一房一价”并未让她觉得减轻压力,因为公布的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有很大差距。“开发商标注的‘一房一价’不靠谱,荔湾区一个楼盘‘一房一价’公示价格高达5万元/平方米,明显高出周边楼盘价格。而且只标注房屋总价,对于购房者没有任何意义”。

  业内专家建议,应在执行过程中遏制开发商将“一房一价”的“价”随意抬高,如果任由开发商标价,那么执行效果势必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