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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6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记者 乔倩倩
探讨已久的“保底投连险”有望真正浮出水面。保监会日前下发通知,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五市启动变额年金保险试点。业内人士认为,变额年金保险兼顾养老、投资、最低保证三方面功能,较符合我国保险消费者偏好,变额年金保险推出后,将改变目前市场分红险“一险独大”局面。记者了解到,包括中美联泰大都会、光大永明、金盛等公司对变额年金保险有兴趣。其中,中美联泰大都会已凭借国际市场上变额年金保险的经验,启动变额年金保险试点准备工作。
该险提供最低保单利益保证
变额年金保险又被理解为保底投连险,是包含保险保障功能,保单利益与连结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价格相关联,同时,按照保单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的人身保险产品。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股市低迷,与股市关联度较高的投连险一蹶不振,因此,近两年市场上出现分红险一边倒的产品格局。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进行变额年金保险试点,将丰富寿险产品结构,建立适合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的多层次产品结构。
据了解,作为投资风险较高的投连险仅提供身故保障,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而变额年金保险可提供最低保单利益保证,为以下四种之一,分别是最低身故利益保证、最低满期利益保证、最低年金给付保证和最低累积利益保证。以最低满期利益保证为例,即保单满期时,被保险人可以获得当时账户价值与约定的最低满期金的较大者。
与现有投资连结产品不同的是,变额年金保险将提供各种不同的投资保证,因此,在保监会对于变额年金的研讨中,风险管理也是被最为重视的部分之一。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国际上变额年金保险受到较大冲击,2008年北美地区变额年金保险的销售下降15%,管理的资产下降24%。同时,部分保险公司因对冲成本的急剧上升,造成了巨额亏损。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变额年金保险产品设计上不能有过分激进的保证利益,对保证利益需要合理、充分定价,避免过度竞争导致的定价不足,不能过于依赖第三方提供的金融衍生产品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等。在销售渠道上,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以及电话营销等渠道进行销售。
经营门槛较低险企蠢蠢欲动
在经营门槛上,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投资连结保险业务须满3年;上一年度末及提交申请前最近两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处于充足Ⅱ类(超过150%)。对此,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表示,根据其抽样结果,该门槛较低,给众多中型寿险和合资公司敞开了大门。据了解,在三大寿险公司中,平安和国寿均有投连险业务,而太保寿险因无投连险不能参与试点,而变额年金保险对于不少有外资背景的合资保险公司来说,吸引力更大。
中美联泰大都会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该公司已凭借国际市场上变额年金保险的经验,启动变额年金保险试点准备工作,但不是完全根据国外市场中流行的变额年金产品简单复制,而是在产品设计中考虑到中国新兴市场的背景,研发了较为贴合中国寿险市场特点的产品,而且,在新的产品设计中,也考虑了对于国际金融危机中证券市场大跌风险的规避,以及中国寿险市场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