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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副局长:广告业将享受国家鼓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08: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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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

  本报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昨日表示,不久前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已把“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列为鼓励类,这是广告业第一次享受国家鼓励类政策,为广告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依据和空间。

  甘霖说,“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规划纲要作为国家中期发展战略,对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性意义深远,定位准确,方向明确。

  目前已上市的广告传媒类公司包括出版传媒、新华传媒、中南传媒、中视传媒、博瑞传播、粤传媒、北巴传媒、华闻传媒、广电网络、华谊嘉信等十数家,广告收入均占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