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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征求《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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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张兰

  本报北京5月19日讯 记者张兰报道 为了加强对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起草了《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6日。

  根据《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公平、合理拟订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总公司负责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

  《办法》同时规定,保险公司向保监会报送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时,应当提交《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表、本公司总精算师签署的相关精算报告、本公司总精算师声明书、本公司法律责任人声明书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除上述材料外,对于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办法》还要求保险公司提交财务管理办法、业务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产品说明书文稿,其中分红保险还应当提交红利计算和分配办法、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原则,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则需提交包括销售渠道、销售区域管理办法等内容的销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