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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券过期不退款? 别被这样的霸王条款诓了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杭州网-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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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 (见习记者 张晨) 一个不留神儿,手上的团购券过期了。电话一问,商家、团购网站双方的回答很一致:“抱歉,过期作废。钱?不退。”

  团购券过期不退款,这让不少网友抓狂大呼:“白花花的银子打了水漂!怎么办!”

  告诉你,团购网站标明“团购券过期无效”仅代表超过使用期限后,持团购券无法享受优惠,并不代表团购网站可以不退款。事实上,消费者有权得到退款。

  买来顺利 退退难

  4月14日,李小姐被一个团购的信息所吸引,287元的套餐只需89元,而且活动的餐厅正是李小姐所心仪的。确认自己仔细地读完团购页面上的每一个字,李小姐点下了“抢购”,买了一张团购券。可由于事情太多,就餐这事就被一再地延后。等到5月13日李小姐约好了朋友打算好好吃上一顿时,却被告知活动已经结束。商家说自己不处理退款事宜,团购网站则给了李小姐一句:“不好意思,团购过期是不退款的”。

  团购导航网站团800做过统计,2011年一季度其共计收到团购投诉1500余起,其中仅3月份一个月就增加717起投诉,占到三成多,而过期不退这个问题就被网友们热点投诉,还登上了投诉榜的首位。

  记者发现,只有少数知名的团购网站做出了“过期退款”承诺,多数团购网的态度很一致,过期作废。

  开团时好热闹 过期时静悄悄

  和李小姐一样,汪先生手上也有过期却退不了款的团购券。汪先生说,比起李小姐,他更郁闷,在团购活动到期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提醒,他购买的团购就悄悄地作废了。

  汪先生看来,团购网站应该在团购券过期前给予主动提醒,这样可以避免他因为事务繁忙而忘记去消费。“买了之后,团购网站就没有给我过任何消息,不管是短信、还是邮箱。”汪先生说。

  团购券临近过期商家该不该提醒消费者?其实,在消费者购买了团购券后,便和团购网站形成了契约关系,消费者购得了获得优惠的权利,但没有规定网站有提醒消费者有效期前使用的义务。

  对于汪先生所要求的失效前提醒,该团购网站表示,他们已经推出了邮箱提醒服务,短信提醒还尚未开始。不过事情发生后,他们以后会注意加强与顾客间的交流,并会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

  未消费的团购款至少占总额的5%

  过期后的团购款去了哪儿?这笔钱没有钻进商家们的口袋,也回不到消费者的手中,而成了团购网站的利润。

  在一年前,团购刚刚兴起时,团购券过期即作废被视为该行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直至去年10月,一团购网站推出了“随时退”的服务后,团购退款才正式被关注。

  花钱买了券,却没有去消费,这个比例有多高?据了解,过期未消费的团购款金额约占团购交易总额的5%至10%,有些甚至达到了40%,这成为了团购网站的重要收入。

  律师:团购网站应退款

  “如果消费者未使用团购券,有权要求团购网站退款。”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的祝丽峰律师认为,消费者购买团购券,即是消费者、商家、团购网站之间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并约定了有效期。“过期无效”这4个字,意味着合同终止。因合同并未履行,团购网站应当退还款项,但是有权就因消费者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向该消费者索赔。

  想避免团购过期而造成的纠纷,祝丽峰律师建议,团购网站应在说明中事先明确过期后双方应履行的违约责任。当然,这个违约责任必须是和实际损失相符的,若过高,则实际赔付时,消费者有权要求相应减少。

  怎么去衡量这个违约金是否合适?消费者不妨让商家提供一下相关的损失证明,再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协商。

  过期团购 我能拿你怎么办?

  团购过期了怎么办?这是团购族常常遇到的问题。

  如果是承诺了“过期退款”的团购网站,登录网站找寻退款链接即可;如果遇到了协商未果的,不妨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利益。

  其实在团购前做些准备,就可以轻松避免不少问题。

  在点击购买团购券前,可先致电团购网站客服,提出自己的疑问并核实团购信息,再定夺。同时了解清楚团购券是否属于“过期后全额退款团购”。

  此外,部分团购网站承诺退款,但是标注着退款金额只能退至网站账户,不支持返还现金。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想要不浪费钱,只能继续在该团购网站进行消费。

  祝丽峰律师表示,这样的情况属于强制消费,消费者有权向团购网站提出提现申请。

  新闻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