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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安(微博专栏)
一直以来,央企被称为“共和国的长子”,这样的称号既表明了央企作为国民经济“脊梁”的重要地位,也表明了在遵法守纪和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应该起表率作用。就以信息披露来说,作为上市公司的央企,他们就有责任、有义务按规定向全体股民这些“衣食父母”们公开具体的包括薪酬在内的财务情况。
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在央企的年报中,高管甚至员工的具体薪酬数据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干脆不公布。比如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日前披露的2010年董事报酬列表上,排位前六的董事中,有五位的报酬情况不详。而在现任监事的报酬栏,前四位详情竟无一披露;中石化十位董事中共披露了五位的具体收入,但董事长年薪和监事会主席的收入未予公布;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华电国际在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披露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均呈现保密状态,八位董事中只有两位披露了具体年薪。监事会成员中,主席和排位第一的监事未予披露。这种情况在上市央企中呈普遍状况,央企的高管以及内部员工的薪酬变成了“雾里看花”。
即便如此,人们还是可以大致地推测央企薪酬的基本状况,用一个字概括就是“高”:中海油员工均薪34.74万,中石油14.97万,其董监均薪则达到了64.97万元,就连号称连续五年亏损的发电企业如华电国际也超过了10万。
如此高薪与央企的“哭穷”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近些年来,一些央企不断在媒体面前抱怨亏损严重。比如中石油、中石化上市公司公布的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炼油板块再次出现亏损。一季度,中石油炼油亏损61.32亿元;中石化亏损5.76亿元,这是两大集团自2008年炼油巨亏后的首次亏损。发电企业的日子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由于煤炭价格居高不下,国内五大发电集团2010年合计亏损137.19亿元,过去三年合计亏损超过600亿元。
这种“穷庙富和尚”的奇怪悖论,其实背后有着更深的含义。换句话说,央企“哭穷”有两个目的:向上要补贴、向下要涨价。片面地强调和夸大整个产业链中的某个环节亏损,而不顾整体巨额盈利的现实,这样就有利于获得国家财政的补贴。例如根据中石化的公告及年报,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中石化分别获得了94.15亿元、50亿元、49亿元、503亿元的财政补贴。而国内另一炼油巨头中石油2008年也获得财政补贴169.1亿元。
另一方面,“哭穷”是在为涨价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试图赢得公众的同情。仅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顾通胀形势严峻的现实就两次提价。而发电企业也一直在为提高电价而不断地开展游说活动。
央企管理成本居高不下也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高工资高福利的事实。今年上市公司年报显示,截止到3月底,已公布的319家年报的中小企业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92%,管理费用是净利润的0.52倍。而包括中国石油、中石化在内的八家垄断上市企业中,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是9.74%,管理费用是净利润的0.7倍。由此可见,垄断企业的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远远高于中小企业。平均来看,这一比重将近是中小企业的2倍。
要改变央企薪酬数据“雾里看花”的现状,除了尽快建立和完善央企薪酬的管理规章制度外,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必须打破央企的垄断格局。只有在充分的市场竞争和有效的监管体制下,才能将央企变成“阳光薪酬”。否则,如果连央企薪酬都是一笔“糊涂账”,那么“调节垄断国企高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岂不是变成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