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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央行获得监管信息方面保证不充分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16: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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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5月20日消息,陆家嘴论坛于5月19-21日在上海举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专栏)在全体大会三:“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新动向与宏观审慎政策性框架构建”上表示,我认为如果维持一行三会的格局,我认为对于央行在获得监管信息方面应该充分的保证,现在保证的不充分。

  吴晓灵表示,我认为不需要时间权利回归央行,我讲的一行三会,如果说在我的理想模式中,应该实行功能监管,不能就机构监管,我现在就说再白一点,现在推动证券基金法的修法,实际上它就是我国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第四个就是信托业就是资产管理,这是未来金融业发展非常大的一块市场,在这块市场,五类金融机构做的同样的信托关系一个产品,但是大家的原则不一样。

  我不管这个监管权最后给到谁的手里,应该是说谁做同样的业务,就应该受到同样的监管,比如说美国的保险公司做投资连接产品,它的投连险即受保监会的监管又受证监会的监管,按照功能监管是这样,作为央行来说,我认为如果维持一行三会的格局,我认为对于央行在获得监管信息方面应该充分的保证,现在保证的不充分,而且如果央行把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金融机构监管责任和维持金融稳定的责任给了央行之后,央行对金融市场上的异动对于各个金融机构的异常表现,中央银行有权利去现场检查,但是为了减少这种负担,中央银行不应该做日常频繁的检查,但是做特殊情况下的检查应该有这种知情权。

  金融机构搞产品的开发,谁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就是货币政策、有金融监管有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的权益应该给到中央银行,从市场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方面来制约金融机构过度创新,和监管当局对风险各方面的控制不太够。我认为任何的权利都必须受到制约,没有制约的权利容易产生腐败,所以在这些问题上,有若干的组合,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消费者保护有各种组合,任何国家要看历史和现状应该以最小的振动来体现这三者的相互平衡和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