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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1日 11: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到今年5月7日,被业内称为“民间投资36条”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出台一周年。
一年来,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如何?破除垄断藩篱,为民营经济“松绑放行”的政策初衷是否已经初步实现?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是否有所缓解?在19日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经济每月谈”活动上,业内学者、官员和商界代表纷纷发表了真知灼见。
部分省份仍无实施细则
“‘民间投资36条’出台一年来,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逐步提高,始终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为整个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姚景源(专栏)说。
据他介绍,今年1至4月,我国民间投资占整个社会投资的比重为57.7%,同比增长32.4%。同期,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比重是35.1%,同比增长16.6%。
“政策利好”,需要实质举措跟进。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表示,“民间投资36条”出台后,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通知把36条的政策措施分解为40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牵头部门,得到了各地方、各有关部门积极响应。
就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的工作而言,罗国三介绍说,我国相继取消了一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探索产业基金模式,目前中国铁路产业投资资金设计方案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的进展;基本完成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细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金融、铁路、能源等领域的有关工作。
此外,据初步统计,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11个省市正式发布了“民间投资36条”的实施细则,其他的省份也正在抓紧制定。
中小企业被迫“去制造化”
2010年5月,“民间投资36条”一出台,业内人士即分析说这部政策文件对进一步为我国民间资本“松绑放行”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曾参与政策制定的罗国三坦言,“民间投资36条”的重点任务就是要消除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存在的障碍。
然而很多与会学者和商界人士都表示,从现实调研情况看,尽管获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是妨碍民间资本发展的深层问题尚未完全破除,特别是在一些传统垄断行业领域,仍然存在着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玻璃门”或“弹簧门”。
经济学家辜胜阻(专栏)同时分析说,当前“三荒两高一低”,也就是用工荒、钱荒(融资难)、电荒,高成本、高税负加上利润低等负面因素叠加使得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前所未有”,这也导致一些中小企业“去制造化”以及大量民间资本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哈尔滨翔鹰集团董事长刘迎霞表示,凭借财务成本等方面的明显优势,一些国有企业不仅在主业领域急剧扩张,在非主业领域也大举发展,挤压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而在当前有关部门不断回收流动性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纷纷反映获得银行的贷款难度越来越大,很多企业资金链都经受着严峻考验。
对于“民间投资36条”的落实情况,罗国三评价说,总体是推进的,但是并不均衡,特别是在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金融、铁路、能源和市政公共事业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进展相对缓慢。
“从中央层面协调破垄断”
“‘民间投资36条’的贯彻不仅事关民间资本的健康发展,而且事关中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成败。”姚景源说。
他表示,当前中国经济中的一些问题例如现代服务业比重过低的症结就在于包括金融、电信、城市交通等重要行业在内存在着垄断,使得民营经济、民间资本难以进入或者进入成效甚微。
“所谓战略性调整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姚景源说,已经具备垄断优势的企业,不可能通过自行改革打破垄断,所以我们必须通过贯彻落实“民间投资36条”,让民间资本能够更多地进入并激活这些领域。
刘迎霞呼吁在体制机制上进行更广泛和深入的改革,同时政府和金融部门改善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例如:增加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投入;实行有区别的监管措施,为各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贷款设定一定的规模,不受贷款总量限制;进一步加强创业板、中小板市场的融资服务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建议,从中央层面协调打破垄断,鼓励民间投资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特别是在制定有关行业准入规范时,相关部门要增强政策的透明度,更多地听取行业协会、商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意见,提高政策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