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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明:上海将试点个税养老保险递延纳税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1日 16: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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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5月21日消息,在今日举行的2011陆家嘴金融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在与新浪财经对话时表示,国税总局正细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可延期纳税方案。即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的部分,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将来提取商业养老保险时再交税。届时该方案仅限于在上海试点。

  谈及上海试点个税养老保险递延纳税,普通人可享受到的好处,丛明说,当期不用纳税,就是在减轻税收负担。延期纳税,将来领取商业养老保险再交税的话有一个资金时间差,时间差之内又可享受利息;将来再交个人所得税就按将来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考虑,可能五年后、十年后起征点再提高的话,又可以享受到提高起征点的好处。

  丛明举例说,比如一个职员从现在开始每年交一些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假定每月交1000元。这1000元钱就能够递延纳税,在他退休以前,他每月1000元的递延纳税都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丛明介绍,按照中央的部署,为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国税总局将进一步完善金融税制有关的改革和政策,总的倾向是可以为进一步鼓励金融业的发展和适当减轻金融业的税赋角度来考虑。

  除在上海试点个税养老保险递延纳税外,其它优惠税收政策还有:注册在上海的保险公司、保险机构从事航运的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缴营业税;对上海从事跨境贸易实行人民币结算进行退税试点;对上海等21个城市中被认定为技术先进性的服务企业,减免部分企业所得税。(曹磊 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