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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国资委框架方案已完成 中央汇金将脱离中投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1日 16: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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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陈岩鹏 林晓 北京报道

  “金融国资委”胎动

  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大制度变革,设立“金融国资委”的构想目前终于有了眉目。

  “金融国资委的框架方案由财政部来做,目前已经拟订完成,具体的管理细则现在正由国资委制定。”5月17日,接近相关部委、了解此方案的消息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独家透露。

  该人士称,按照方案,新机构拟由国务院直属,中央汇金公司将脱离中投公司归属“金融国资委”;同时,财政部金融司也将被归并进来。这样,以前由中央汇金公司、财政部金融司以及银监会和央行等机构对于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将集中起来统一归并到金融国资委。

  另外,“金融国资委”成立之后,该机构还将整顿地方金融办及其相关的金融资产,从而建立垂直管理体系。

  作为筹划单独组建“金融国资委”的积极推动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5月19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中一直缺少一个“纯粹的干净的出资人”角色,而组建“金融国资委”恰恰是最合适的选择。

  “这个新机构要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来管理国有资产:一要把国有资产经营好,二要在金融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比如在金融开放、金融体制改革、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金融业的标准制定、高管薪酬等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李曙光指出。

  汇金脱离中投

  由谁来统一管理庞大的国有金融资产,一直是业界热烈讨论的话题,而相关各方的争夺也在暗中一直上演。

  对此,此前官产学各界探讨过三种模式:由汇金公司统一管理、成立独立的“金融国资委”以及由财政部金融司行使管理职能等。

  “在这三种模式中,曾一度倾向于由汇金公司统一管理方案;而成立独立的‘金融国资委’成本最高,行政色彩浓厚,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职能可以和公共政策的目标相分开;由财政部金融司代行职能,成本最小,但其有行政色彩,且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职能和财政部本身公共财政职能目标存在冲突。”上述消息人士称。

  事实上,“金融国资委”的成立,其核心问题是汇金的法律身份和定位问题。

  汇金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相继帮助几家国有银行完成财务重组、股改、上市之路,与当时刚刚成立的国资委功能相近,汇金公司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

  2007年9月,中投公司挂牌。财政部发行1.55万亿元特别国债从央行购买了2000亿美元。这部分资本金中,三分之一置换组建中投成立前汇金做的一系列股改注资,三分之一用于注资国开行和农行,剩余三分之一用于中投的海外投资业务。

  此后,汇金并入中投,但是这两个机构完全不同的定位使得他们的角色完全冲突。汇金公司此前一直是问题金融机构的拯救者,但此后随着国有银行的陆续上市,其演变成了国有金融机构的大股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者角色,从而成为准政策性机构;而中投是商业化机构。从投资方面看,中投主要是外汇储备的对外投资以实现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而汇金公司主要是对境内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主要兼具一定的金融稳定和管理职能。

  因此,业界早就有声音建议汇金从中投脱离出来,这样才能理顺管理链条。

  更为重要的是,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中,汇金公司的位置也显得比较尴尬。据了解,由于对汇金赋权不明,汇金的出资人职责并不完整。近年来,财政部金融司在产权登记、评估管理、保值增值、薪酬厘定、股权激励、重大投资等多方面屡有新规,一方面完善了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基础制度,另一方面也是以行政手段越过汇金直接履行出资人的诸多职责。

  一位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人士指出,与国资委相比,汇金只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在人事权、财权方面并没有多少话语权,目前国有大行的人事任免,一般是先经过董事会选举通过,最终由上级部门拍板。

  李曙光对于汇金脱离中投公司的方案表示认同,他认为汇金成立以来在以市场化方式管理经营国有金融资产方面做得相对比较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把财政部金融司的一些职能划归“金融国资委”,也使其在金融机构基本制度建立、财务管理、业绩考核、风险管理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财政部金融司完全可以撤并掉,以专司其公共财政管理职能。”李曙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