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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可有条件用添加剂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2日 05: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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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米获准使用三种添加剂

  据新华社电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副秘书长王竹天研究员21日接受采访,就大米中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情况给予说明。

  近日,媒体报道《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允许在大米中添加双乙酸钠、脱乙酰甲壳素和淀粉磷酸酯钠三种食品添加剂。“在目前工艺条件下,大米使用增稠剂完全没有必要。”王竹天指出,淀粉磷酸酯钠是一种增稠剂,根据GB2760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及其A1、A2、A3三个表综合判定,大米中不允许使用淀粉磷酸酯钠,但大米制品,如米粉可有条件使用。

  据介绍,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延续了原《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关于双乙酸钠和脱乙酰甲壳素在大米加工中使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