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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范政府征收房屋补偿行为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2日 14: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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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非法、暴力搬迁

  中广网长沙5月22日消息(记者傅蕾)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文件,规范湖南省房屋征收补偿行为,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要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禁暴力拆迁和非法拆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考虑湖南省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细则需要时间和程序,目前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任务艰巨,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十分紧迫,故先就贯彻实施发布相关通知。

  在通知中,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管理和实施机构。

  通知严格规范征收补偿工作程序,禁止非法搬迁: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确保征收与补偿程序合法、评估结果公正、补偿安置合理。严格执行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保障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力。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据了解,在新老条例的衔接方面,湖南省2011年1月21日之前已经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对已经依法履行行政强拆的前期程序,但还未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应商人民法院实施司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