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保障房分配乱象频出 治乱亟待破四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青年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各地在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四大关节都面临难题,分配机制建设步伐缓慢。业内人士及专家指出,保障房分配亟待“治乱”,公正、公平地切分“蛋糕”,不仅关系千家万户“住有所居”梦想的实现,更考验政府的公信力及社会管理能力。

  保障房分配乱象迭出

  在深圳、北京、武汉等地,最近连续有网帖曝光保障房被不符合条件人群骗购的情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了第三批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此次查处不仅人数大涨,而且处罚名单还再现了身家百万元的“富豪”。陕西省山阳县,在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

  在近日受到高度关注的福建龙岩公务员“团购”保障房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承认,有百余名以机关事业单位名义申购的人员,目前有9户公职人员被取消申购资格。

  一方面是不符合条件的“挤入”保障房;另一方面却出现保障房分配后闲置和转租转售的情况。华庭小区是福建省宁德市的大型的保障房项目,记者从华庭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到,该小区交付业主使用已有3年多,目前入住率不足20%。一位王先生在宁德房产网上发布了这样的售房信息:“东侨华庭小区2幢。三室一厅二卫二阳台,面积139平方米,10成新,5600元/平方米。因属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房产权、土地证在办理中。交易一般暂时只能私下公证交易,以信誉为主。”

  保障房分配面临“四大难”

  记者调研发现,造成保障房分配乱象层出不穷的根源在于,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四大关节存在诸多漏洞和难题。

  目前,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保障房实际需求等状况不同,准入门槛也会有较大差异。另外,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不同形态保障房,覆盖不同层次的困难群体,其门槛条件各有针对性和适用范围。

  “在申请人收入这块,统计不很全面,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开着宝马住保障房’的现象。”福建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柳文定告诉记者。

  2010年底,深圳市开展第二次保障房分配之初就已经引发了不小的社会争议。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接受采访时说,发生这种情况,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公示的申请人信息透明度不够。

  “在如何公示上,政府部门应采取开放态度,而不是躲躲闪闪。”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说。

  管理难也是问题。现在各地的机构设置大多为住房保障部门和居委会、物业公司,并由其进行日常管理和核查。实际上,仅靠物业公司的检查、管理是不够的,因为其作为企业,不具有相应的行政职能。

  最后,实现保障房再分配时就遇到了退出难。柳文定说,申请者何时有私车开了、在哪里又买商品房了、收入是否变化了,等等,这些情况很难及时发现。

  健全机制为“治乱”之本

  业内人士建议,应加快推动建立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从而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提供申请保障性住房所必需的核查报告。

  针对申请人入住后的管理问题,专家建议,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可以采取政府指导、自我管理方式。比如,对于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由小区业主授权;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可以在建立严格审核制度的基础上,由政府部门监管使用。

  专家还建议,尽快出台基本住房保障法,既要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责任,又要规范保障房分配、运营、流转环节中存在的种种混乱局面。尤其要加大对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闲置浪费保障房等行为的惩罚力度,追究法律责任。还有专家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在各地立法探索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法律,确保未来5年3600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