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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琼:收费去向是路桥费问题的关键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09: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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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段时间,网络和各大媒体都在高度关注路桥费问题。陕西丹凤县被曝在60公里国道设3个收费站,其中一个收费站45人的编制却有80多人在编。网络上贴出了“路桥费排行榜”,浙江台州椒江大桥、河南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济南黄河大桥等跻身“排行榜”前列。而早前的新闻,还有广州花都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长达50年,远超国家最长30年的规定,已经收费10亿元大部分资金去向不明,当地政府部门一直对资金去向讳莫如深,避而不谈。

  如果细分一下,高价路桥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路桥费该不该收的问题,二是路桥费高不高的问题,三是收了钱干了什么的问题。

  出于实际花销和切身观感,多如牛毛的收费站,对远远超出承受能力的收费标准和期限,常常成为社会愤怒的直接对象,而在我看来,最后一个问题则更大、更严重一些。

  如果收费的去向成谜,首先意味着所有收费站的设立,收费标准的制定的合理性都应该质疑。对于路桥要收取通行费用,通常的说法是,公路收费有历史原因,“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建设资金不足之下的必然选择。也就是说公路收费不可避免,只有合理与否的问题。但如果收取的费用,交钱的人不知道钱花到了哪里,谁花了这笔钱,那收费的前提条件也就不复存在,无论收多收少,期限长短,都是不合理收费。

  路桥费的去向成谜,也表明巨额收费基本处于无监管的状态。公路收费是出于实现公共利益的需要,就必须确保其使用的公共性。仅就广州的一个花都收费公路站,收费了18年,收取的费用超过10亿元,大部分资金去向是一团迷雾,却掩盖不住一个清晰的事实,那就是收取的巨额资金多年来游离于真正的监管之外,所谓的监管程序和制度都成了摆设。浙江台州椒江大桥收费已近10年,公开表明是为了“建二桥”,资金的使用无比随意,怎么用,用在哪,用了多少,多年来无人过问,也没有人追究,也从来都不在公众的视线之内,这样的机制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延续得这样牢固?这样的问题没有回答,路桥费问题就不是一个撤销几个收费站,少收几个过路费的问题,而是路桥费收费体制整体上能不能有基本的规范,获得社会基本信任的问题。

  如果收取的费用去向不明,还意味着无人担责,难以追责,社会降低路桥费的强烈呼吁可能悬置。花钱的主体不明确,说到底就是责任主体不明确。收费乱象,媒体曝光过很多,我们几乎看不到担责者,很多时候问题指向当地政府,但我们几乎没有看到哪一个“当地政府”为此担责,只要避而不谈,耍一耍太极,问题再严重就只有不了了之。路桥费没有确实的责任主体,乱收费就会肆无忌惮,社会的呼吁也会无人受理,哪怕社会的反感和愤怒再严重,收费乱象多么清晰明确,都很可能会陷入无人理会,无人行动的境地。

  收费去向不明,不仅仅是一笔钱用到了哪里不清楚,实际上显示出的是整个路桥收费制度和体系处于一个混乱和无约束状态。如果路桥费整体上都不在公共视线之下,巨额收费成谜就绝非花都一地的独有现象。公路收费使用必须公开和透明,必须有所追问,而且必须一追到底,不合理的路桥费问题才有扭转和改观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