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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类食品安全案件将被严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1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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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呈现出查办一人扯出一串的情况今年以来——食品安全57人涉嫌职务犯罪

  本报讯(记者温如军)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介绍,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7件57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工作大局。邱学强介绍,去年9月以来,最高检共对76件重大影响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白泉民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期以来食品安全案件呈现出作案串通,出现查办一人就牵扯出一串的情况,如轰动一时的河南瘦肉精事件。另外,还有玩忽职守类案件较多、危害后果严重等特点。”

  据悉,今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57名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中,渎职犯罪者39人。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最高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最高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从人民群众、媒体举报等方面积极拓展案件渠道,并在今年6月举行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宣传周。”

  该负责人还介绍,为了有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将加强侦查办案一体化和协同异地办案的能力,加强督办力度,上级检查机关继续挂牌督办一批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案件,加强与公安等机关的配合,同步介入案件调查。

  最高检将严查九类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为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放纵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渎职犯罪。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渎职犯罪。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食品检验结果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造成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的环境监管失职犯罪。

  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渎职犯罪。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非法生产有毒食品,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并充当“保护伞”的犯罪。

  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管理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索贿受贿的犯罪。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