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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活水先修渠 非公资本进入传媒业需政策引导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4日 04: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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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 青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升级,打造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市场体系,特别强调。下一步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进入新闻出版行业。

  笔者认为,鼓励、支持需要更加明朗、具体的政策,引入活水要先修好渠,避免开放初期的无序竞争造成市场混乱。

  目前,发行、印刷领域民营、外资的比重很大,数字出版民营也比较活跃,非公有文化工作室已成为图书策划的重要力量。

  以出版行业为例,目前从事与出版发行有关的民营公司总数约在1万家左右,其中近半数在北京。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统计,2009年北京民营出版机构达5000多家,约占全国的45%;年策划出版图书近5万种,约占北京地区出版图书总量的40%。策划畅销书约占市场份额的40%。民营出版机构,已经成为中国出版产业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

  据悉,早在2005年,国家在《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已经提到过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相比5年前的“非公经济36条”,“新36条”中将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发展文化的行业更加细化。

  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发展对于民营企业来讲是件好事。关键是如何执行,避免政策仅仅停留在纸面上。

  在出版物发行上,放开得时间还比较早,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发展文化产业,也是政策的延续。但到目前,开放仍然存在局限性。例如民营书业,民营书业经历30余年的大浪淘沙,如今已撑起出版发行业的半壁江山。但另一方面,政策上仍还有许多限定,民营书业只能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或是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的方式参与图书出版活动。

  对于国有出版企业,一方面明确转企改制,使之尽快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仍还有许多行政干预的行为。

  对于出版业来说,民营资本所迫切需要的上游环节是编辑出版的合法资质,下游是真正的市场化公平竞争。

  总体来说,虽然一份又一份的文件鼓励民营经济发展,但民营经济目前仍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实际上,民营经济并不需要什么特殊的优惠政策。他们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宽松、公平的竞争环境,让他们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在竞争中发展与成长。

  不过,我们也必须承认非公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业确实在存在较多的困难。例如,民营书业领域,开放前进入者不多,市场化程度不高,相对来讲,赢利空间、稳定性等都较强;但开放之后,很有可能出现进入者增多的情况,容易引起市场混乱。

  因此,鼓励和引导应该有一个比较具体的规范,引导民营资本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