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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4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谭氏兄弟以及走私集团核心成员过堂
●22条粤港澳流动渔船构成庞大红油走私帝国 走私红油16万吨 逃税3亿多元人民币
●动用686万元巨资向10名海关工作人员行贿 其中包括深惠海域海上缉私行动的负责人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昨日,震惊国内外的“12·09” 特大红油走私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走私集团头子谭氏兄弟和4名核心人员过堂受审。
昨日出庭受审的包括谭氏兄弟及其主要马仔,根据检方指控,大哥谭显明和“二少”谭伟军,两兄弟狼狈为奸,和其公司的核心人员胡应高、郑金水、谭玉波、谭庆涛等人,经营起了一个庞大的红油走私帝国。旗下拥有22条用来走私的粤港澳流动渔船,在1年多时间内走私红油16万吨,逃税3亿多元。他们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还用了686万元人民币向海关工作人员大肆行贿,10名海关工作人员成为其走私红油帝国的帮凶。
22条渔船海上走私红油
根据检方指控,2009年初,谭伟军、谭显明决定从香港海域购买添加红油染色剂的免税柴油走私入境非法牟利,该种柴油是香港专门供粤港澳渔船做燃油使用的,不能用于国际贸易,简称“红油”。
经查,谭伟军组织其他人员分别购买或者租用22条粤港澳流动渔船,专门用来走私红油。从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间,该走私集团共计偷运红油16.9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3亿元人民币。另外,谭显明还伙同他人向王某订购并销售走私红油1.1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千多万元。
据指控,被告人谭伟军、谭显明组织、领导该走私犯罪集团实施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系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胡应高受谭伟军指使,积极实施安排调度团伙中所有22条流动渔船到香港海域购买、运输红油及海上“看水”,系该集团主犯;被告人郑金水购买或租用15条流动渔船活动,谭伟军、胡应高等实施海上偷运走私红油,系该集团主犯;其他谭玉波和谭庆涛两人是从犯。
走私集团主要成员一览表
弟弟——谭伟军:绰号“二少”,指挥和组织走私红油;行贿海关人员;
哥哥——谭显明:行贿海关高层;开脱色厂,漂白红油。(两人是亲兄弟)
主要马仔
胡应高:组织渔船运输红油;
郑金水:组织渔船运输红油;
谭玉波:组织和指挥其他犯罪嫌疑人“看水”;
谭庆涛:红油称重时“看磅”。
“糖衣炮弹”腐蚀10名海关人员
谭氏兄弟走私帝国的覆灭,还掀出了一起海关集体腐败窝案。为了让海关工作人员为其走私行为保驾护航,谭氏兄弟先后花了686万元人民币向海关各级工作人员“打点”,使当地海关几乎从上到下都有他们的线眼和内鬼。
根据检方的指控,有10名海关工作人员成为了这个红油走私帝国的帮凶和保护伞。这批海关人员都是当地海关的中高层干部,甚至连当时负责指挥、调度深圳、惠州海域海上缉私行动的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也好像每月领工资一样,先后收受了谭氏兄弟300万元的贿赂。
海关内鬼屡屡通风报信
谭氏兄弟给10人的行贿金额从4万元到300万元不等,按照与走私的关联性强弱、官职的大小进行分配。其中最少的是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级调研员郑明强,只受贿4万元人民币及一些烟酒,而受贿最多的是黄焕光,除了300万元人民币外,谭氏兄弟每个月给他送钱时,还会送一瓶路易十三洋酒,先后送了19瓶,每瓶市场价就高达2万多元。
这批海关人员收受贿赂后,就会利用职权给谭氏兄弟走私集团一些便利,包括不查缉其走私活动、隐瞒其走私活动的情报、放弃对该走私海域的查缉、将打击行动的信息向其通报等等。如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李惠龙,他早已经清楚掌握了该走私集团走私“红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情况,却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方式,放任、纵容走私犯罪。而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杨国虎则在获悉海关针对谭伟军走私“红油”的打击专案行动后,让李慧龙把行动的情报泄露给谭伟军。
庭审:“二少”认罪但辩称没有组织指挥
检方指控,“二少”谭伟军犯有行贿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应当数罪并罚。对此,谭伟军当庭表示认罪,但又辩称自己没有组织和指挥整个走私活动。
谭伟军努力为哥哥脱罪,他说自己跟哥哥谭显明不是一个公司的,没有合伙走私,谭显明要红油也是叫手下找他买的。至于行贿,是他叫谭显明帮忙送钱,并没有给过谭显明报酬和好处。
检方指控,谭显明犯有行贿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应当数罪并罚。对此,谭显明不肯认罪,但他承认了检方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谭显明认为,自己并不是走私集团的首要分子,不是主犯。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