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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药集团总裁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逾4000万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4日 09: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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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上药集团总裁吴建文被控身犯四宗罪

  本报讯 (记者 陈琼珂)本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国企领导,却因个人贪欲断送了前程。昨天,42岁的原上药集团总裁吴建文在市一中院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检方指控他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隐瞒境外存款等四项罪名,涉案金额超过4000万元。

  昨天一早,第七法庭的旁听证就被领取一空。记者注意到,旁听人员中有几位是吴建文的家人,沪上知名刑辩律师翟建担任吴建文的辩护人。吴建文毕业于复旦大学化学专业,是产业经济学博士,原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抗生素事业部总裁,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检方对吴建文的指控分为四节:

  第一节是受贿事实。2000年至2010年间,吴建文利用担任新亚药业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前妻刘晓卉(另案处理)索取、收受贿赂共计1200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

  第二节是贪污事实。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间,吴建文利用担任上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总裁和新亚药业董事长等职务便利,指使时任上海新亚逸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胡臖(另案处理)等人,在新亚逸馥股权转让过程中,采用签订虚假广告合同、开具虚假发票、伪造财务凭证、设立虚假账目等手段,将500万元公款转至外单位套取现金侵吞。

  第三节是挪用公款事实。2006年5月至8月,吴建文利用担任上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总裁和新亚药业董事长等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公款3355万余元,尚有1485万余元未能归还。

  第四节是隐瞒境外存款事实。2002年至2003年期间,吴建文分别在香港汇丰银行开设“运筹”理财账户并存入港币10万余元,在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开设托管账户并存入港币100万元,均未按国家规定向主管部门如实申报。截至去年12月30日,上述账户尚有存款港币6万余元以及市值港币265万余元的股票。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吴建文总体表示认罪,但也对检方的一些说法提出异议。对于被指控的贪污部分,他认为本人没拿过一分钱;挪用公款方面,他“没有收受过个人好处”;而隐瞒境外存款更没有刻意隐瞒,他以为这是合法收入。对于检方问及的一些金额,他多次表示“记不得了,以书证为准”。在回答问题时,吴建文语调平静、思路清楚。

  公诉机关认为,吴建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04万余元人民币、5万美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侵吞公款500万元;挪用公款3355万余元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至今仍有1485万元未归还,属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港币110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吴建文所犯受贿罪应从重处罚。

  在一中院的庭审排期表上,此案的审理时间安排了三天。法庭今天将继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