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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4日 09: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记者耿丽娟)“我去银行存款,却被保险业务员缠着办了份保险,现在想退保,可保险公司人员态度强硬。”昨日,汉口的肖女士致电本报称,“存款变保单”令人心烦不已,想退保,双方却达不成共识。
2月12日下午1时许,肖女士带着5万元钱,赶往百步亭一银行转存。正在她排队时,一个20来岁的小伙子凑了过来,“大姐,我们这边有个新的理财产品,利息8。8%,保本,很划算。你要不要试试?”肖女士看了看小伙子递过来的单子,感觉很正规,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她爽快地答应了。小伙子和柜台中的工作人员一番交涉后,拿出两张单子请肖女士签字,肖女士又冷又饿,慌忙签了字。
2月21日,肖女士接到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才得知自己办了份1万元的寿险,她找出12日在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的相关单据,哑口无言。“更令人气愤的是,他们否认了业务员当时所说的收益承诺,我感到被彻底欺骗了。本想退保,可他们让我等业务员的回复电话,结果一晃10多天过去了,错过了退保。”
肖女士告诉记者,最近她曾多次找到保险公司就退保问题进行协商,但对方态度强硬。5月12日,肖女士再次来到保险公司,运营部、保险部等工作人员承认业务员的工作存在失误;但他们表示,若想退保,肖女士将损失4000多元。肖女士当即表示质疑,运营部经理说他们会就此向北京总部请示,10个工作日内再给肖女士准确回复。
昨日上午10时许,肖女士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告知,公司总部将承担2000元的损失,肖女士仍然要损失2300元。“我被他们忽悠办了保险,又被他们工作的拖延错过了最佳退保期,现在还要损失2300元,真是冤枉。”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胡金明律师认为,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肖女士可以向保监会和湖北保监局投诉。为了保护投保人,保监会对于寿险合同一般设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