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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嗨租车租车又租人 律师呼吁行政部门尽快规范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1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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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5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报道,从央视“3·15”晚会上,一嗨租车被曝光代驾业务涉嫌违法经营开始,关于汽车租赁公司能不能“租车又租人”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黎学宁律师今天(25日)表示只拿北京市场来说,一嗨租车在汽车租赁过程中,同时提供驾驶员的有偿服务,明显违反了《北京市出租管理条例》和《运输管理条例》。

  黎学宁律师认为,“租车和租车代驾是两个概念、两个业务范围的问题。如果又租车、又提供租车代驾服务,那和TAXI出租汽车就没有区别,而出租车是特许行业,其审批是非常严格的。”

  在市场需求强烈、利润回报率较高的背后,由于缺乏名正言顺的法律法规支持,代驾业务处境颇显尴尬,“合情不合法”成为租车业内人士自嘲的说法。黎学宁律师对此的看法是,合情合理这与运输经营其实没有关系,关键在于是否合法,如果违法就应该受到国家行政机关的纠正和处罚。

  黎学宁告诉记者,目前有两个最新的规定来支持他的观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1年4月1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非法渡口和停靠点和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都将进行严厉打击。”通知还指出,将依法严厉打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

  同时在4月底, 交通部也下发了《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汽车租赁企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记者也注意到,目前北京市正在推进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细则有望在近期出台。如何借此机会规范租车企业的市场行为,又该如何更好地引导租车行业的整体发展?各方都在等待一个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