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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卡12月底前发放到位 个人可随时申领卡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13: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网-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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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报讯【记者 郭晓莹 通讯员 崔宪伟】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医保卡批量换发社保卡工作目前已开始,9月底完成申请受理工作,12月底前发放到位。针对参保人员的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详细解答。

  问:社会保障卡与医疗保险卡有什么区别?

  答:社会保障卡是经市政府批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个人)卡技术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联相关标准,制作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并带有金融借记功能的复合卡。该卡具有凭证、记录、查询、金融等功能。不仅可以凭卡看病就医,还可以凭卡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各项优惠待遇、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

  问:如何申请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换发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单位统一组织批量申请。正常参保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达到50人的单位,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区(县)分中心办理;正常参保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未达到50人的单位,到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二是个人申请。申领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不满十六周岁的申领人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问:本市社会保障卡申领、换发的截止时间?

  答:单位统一组织批量申请社会保障卡的截止日期是今年9月底;个人申请业务不受时间限制,可随时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问:办理社会保障卡后是否还需办理医疗保险证?

  答:社会保障卡在看病时具有医保卡及医疗保险证的作用,故持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不需再办理医疗保险证。

  问:社会保障卡必须激活后才能使用吗?

  答:由于社会保障卡具有银行卡的金融功能,为了保障个人账户安全,需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其选定的服务银行激活其金融功能。但在未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的情况下不会影响持卡人看病就医。

  问:医保卡批量申请换发社会保障卡后医保卡可否继续使用?

  答:各单位批量办理医保卡换发社会保障卡期间,医保卡可以继续使用。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医保卡同时失效。

  问: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障卡,后又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是否需要重新办卡?

  答:不需要。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唯一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号码为终身制,社会保障卡发生丢失及损坏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补换社会保障卡。

  问:社会保障卡办理和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办?

  答:拨打电话12333咨询,有专人负责解答社会保障卡办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