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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9日 05: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苏州审结首起商业预付卡受贿案
据新华社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预付卡腐败”被列入反腐整治重点。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28日通报,该院审结了首起商业预付卡受贿案,被告人林某因收受“朋友”赠送的“购物卡”3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
被告人林某系苏州某职业学校后勤与基建处负责人。在不久前学校开展的排查廉政风险专项治理活动中,根据职工反映,林某有收受购物卡的行为,学校纪委对其进行了调查询问。后来,林某按照购物卡金额退回了3万多元款物,但坚持认为这些购物卡是朋友间的“人情往来”。
法院认为,林某是在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又系受国有事业单位委派在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林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院刑庭庭长孙华说,近年来,受贿案件中涉及以购物卡为受贿标的的案件达到了80%至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