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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积金支持经适房公租房建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9日 0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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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符合购买经适房条件的家庭将尽最大可能给予各种优惠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民生制度,其本质是互助互济,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能力。通过社会统筹,帮扶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体现社会公平。

  晨报讯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20周年座谈会昨天上午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出席会议,与相关单位和市民代表座谈讨论。韩正指出,20年前建立的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次充满勇气的历史性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创新,是这项制度的生命力所在。在新形势下,要牢牢坚持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互济的本质属性,最大程度促进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促进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使更多市民群众生活得更好。

  公积金制度坚持互助互济

  韩正说,1991年,为加快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上海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次历史性的制度创新,为当时的住房建设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有效提高了职工住房支付能力,使得一大批市民的居住条件得到迅速明显的提高。这项制度在上海住房制度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积累了宝贵的管理经验和相当的实力。

  韩正指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民生制度,其本质是互助互济,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能力。通过社会统筹,帮扶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体现社会公平。面对当前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住房公积金制度必须牢牢坚持其本质属性,采取多样化、差别化的办法向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倾斜,帮助他们圆住房梦。

  通过制度创新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韩正强调,我们要通过制度创新,全力以赴提高上海住房保障水平,政府必须采取实际行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提高住房支付能力,使更多群众在住房问题上得到更多改善。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下一步的探索创新中,要大力支持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在配售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尽最大可能给予各种优惠;要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部分结余资金直接建设公共租赁房。通过制度创新,在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上海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会议由副市长沈骏主持。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单位、部分受益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市民代表发言。

  公积金支持购房1.37亿平方米

  据了解,截至201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0.39万个,缴存职工407.48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2524.46亿元。累计向149.02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333.24亿元,贷款余额1127.45亿元,累计支持购房面积1.37亿平方米。市区人均住房面积从1991年的居住面积6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建筑面积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