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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申暂缓受理房企重组 大部分房企需整改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9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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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记者 张飒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7日表示,少数公司的核准,并不意味着当前房地产类并购重组政策发生了变化,目前证监会仍延续现行政策规定,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申请。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2010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明确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为了坚决贯彻执行“国十条”等文件精神,证监会于2010年8月对市场公告,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

  上述负责人表示,针对此前已受理的房地产类并购重组申请,为了核查其是否存在“国十条”中提到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证监会与国土资源部建立了房地产类并购重组监管合作机制,并于2010年9月将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包括之前已经重组委审核通过的项目)全部移交国土资源部核查。

  不过,今年4月,S*ST圣方顺利转型为主业为房地产的上市公司, S*ST兰光亦在5月11日收到证监会对其重组的批复文件,并获准豁免其重组方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银亿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

  上述两家上市公司获批重组转型房企,被一些业内人士解读为房企重组已经重新开闸。

  前述证监会负责人在27日重申:“少数公司的核准,并不意味着当前房地产类并购重组政策发生了变化。”

  该证监会人士进一步指出,国土资源部根据有关法规核查认为,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程度不同的问题需要整改,极少数企业通过了核查。但上述人士同时表示,证监会对经国土资源部核查通过的重组申请按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审核。

  值得一提的是,继S*ST圣方和S*ST兰光化身房企的重组方案获得证监会批准后,重庆金科借壳ST东源的事宜也在加紧推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近10宗房企借壳ST公司的重组案正在等待“通关”。业内人士分析,部分在房地产调控之前上报的借壳重组方案,获得证监会批准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