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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资金紧张 陕西洋县廉租房一次征30年租金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07: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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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5月,陕西洋县房管局党支部副书记李志军日子很难过。

  5月27日,当他向本报记者回想起几天前办公室里发生的一幕幕,仍心有余悸。当时“前来问罪”的群众心情激动,有的人还说了难听的话。

  起因是,洋县房管局要求廉租房租户必须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方可入住廉租房,部分群众不满这样的做法,表示无力一次性付清。事情被当地媒体曝光后,洋县紧急叫停了这一做法。

  李志军介绍说,“5月23日下午六点前,我们已经清退了最后一笔定金,现在县里正在商议新的方案,新方案一定要按照国家政策来,不能再错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导致洋县出此“奇招”的原因是保障房建设资金紧张。一位房管局工作人员向本报诉苦,作为贫困县的洋县财政很困难,而保障房又是上头下的死命令,无奈只好顶着巨大的资金压力,想方设法搞好保障房建设,“摸着石头过河,刚迈出去一步,就犯了错误,现在我们都诚惶诚恐”。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中央和地方对于基层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缺口程度,看法不一;住建部认为缺口不大,而基层仍然叫渴,一些融资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就更是如此。

  显然,对于地方廉租房的建设,无论资金还是政策层面,都需要更加细化和区别化的指导政策。

  陕西洋县廉租房一次征收30年租金调查

  5月中旬,当洋县廉租房的30年租金一次性交齐的“新鲜”做法被曝光,舆论一下炸开了锅。

  按照住建部2007年底下发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廉租房由政府推动建设,并进行严格的“进门”资质审核,让住房确有困难者优先承租;再每年一次进行资质的再审核、确认,动态调整。

  按照通常做法,入了廉租房门槛的租户们,租金可以按照三月、半年或者以一年为期限交付,大家惟独没有听过的是要一下子交出“30年”房租。

  又由于保障房项目由政府主导推出,此间一度有人调侃,难道洋县要成为现实版的鹅城?

  此语源出不久前热映的电影《让子弹飞》,当中有句“鹅城的税收已经收到90年以后”,被引为笑谈。

  但这对洋县的群众们却不是笑话。采访中租户老张直言,能申请廉租房的都是收入低、住房条件差的家庭,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一下子拿出数万元,“这样变了味的廉租房,谁住得起?”

  老张算了一笔账。以当地一套50平米的三层楼廉租房为例,按照洋县政府核定,廉租房租金每平米2.5元,这套廉租房年租金大约为1700元,30年租金5万余元,再加上其他杂项费用,要住廉租房,一下子得交6万元。

  和老张一样, 多数抽中的家庭,一筹莫展。最后, 仅有117户预交了1万元定金,约定后续筹钱;有8户家庭将6万元一次性付清。

  这8户中有居民向本报记者介绍,仔细算过账,30年的租金一次付清是有好处的,物价一直在涨,租金一次付,可以回避物价上涨。这位租户也指出,从管理者的角度,一次收齐租金可能免去日后的麻烦。

  但这种看法只是当地的极少数派。

  多数群众为筹资抓耳挠腮,东借西凑,仍然凑不齐。当这个愿望都行不通时,他们有些绝望,于是就出现了部分人齐聚房管局的场面。

  他们中一些人担心,如果钱始终凑不出来,这廉租房的资格还是他们的么?面对不断高涨的房价,买不起房的租户们很无奈。

  当然,采访中洋县房管部门有工作人员也确实承认,如果按此租期“买断”方式实施,就无法对廉租房住户进行动态管理,房管部门因而失去了租户动态调整的控制权,和住建部的政策也不太吻合。

  按照住建部有关规定,主管部门应当按户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定期走访、抽查,“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不符合条件的廉租房住户要按要求退出”。

  上述工作人员颇有些懊悔地表示,“如果是以群众自愿的方式交,也许会好一些。”

  资金之困

  那么,洋县房管部门缘何还要继续自己都觉得有些荒唐的政策呢?按照他们的说法,资金的困难是主因。

  据本报了解,洋县目前共有两个廉租房项目,分别是南环路项目和长乐苑小区,首次配租共有180套房源。

  据洋县房管局介绍,其中南环路廉租房建筑面积5250多平方米,是2008年汉中市下达的建设任务。中央下拨补助资金147万元,省财政下拨80万元,县财政配套129.4万元,合计356.4万元。该项目建成后,近一年时间未能交付使用,原因是拖欠地价款和工程款;按1331元/平方米计算,资金缺口约402万元;另长乐苑2栋廉租房共5610平方米,建设资金缺口约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