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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迷债再达成近15亿回购 投资者下月可获回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17: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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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5月31日下午消息 香港证监会一份文件中提及,近期雷曼产品新达成两项回购协议,涉及金额14.89亿港元。至此证监会已经与25家雷曼分销商达成回购协议,合资格客户可取回的款项也进一步增加至85%至96.5%,下个月可获发款项。

  证监会与金管局在2009年7月22日与16家雷曼产品的分销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提出回购建议,总赔偿额约63亿港元。根据近期新的协议,购买雷曼迷你债券系列10至12、15至23及25至36的客户,包括之前不符合资格的客户,都可以取回大部分投资款项。

  此外,分销银行同意向迷你债券协议的合资格客户支付一部分额外特惠款项,让合资格客户可取回的款项增加至相当于其最初投资额的85%至96.5%。根据生效的协议,客户有望在今年6月获发回款项。

  近期与证监会达成回购协议的包括渣打银行(香港)以及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其中,渣打分销的雷曼产品主要是股票挂钩票据(ELN),涉及资金达14.8亿港元,京华山一回购的雷曼迷债及其它结构性产品总额约为980万港元。

  证监会称,在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倒闭后,证监会接获的投诉数以万计,无法逐宗调查,因此集中调查每一分销商的销售程序及手法,包括是否充分了解客户的财政状况,以及提供顾问服务的职员向客户推介产品前,是否了解产品资料并将之与客户情况进行配对。基于这一策略,大量投诉才能有效率及迅速地得到有效解决,迷你债券协议才得以达成。

  分销银行也与证监会达成协议,采取合理的步骤加快取回抵押品,包括以销售迷你债券的佣金收入成立追讨基金。这些银行共拨出2.91亿港元基金,让有关方面能尽快取回迷你债券的抵押品。

  金融海啸过去三年,随着银行界雷曼产品纠纷的逐步解决,香港立法会对于雷曼事件的调查工作也已经完成。研究雷曼事宜小组委员会主席何钟泰今日表示,调查期间曾传召62名证人及召开106场聆讯,目前委员会即将开始撰写报告。(彭琳 发自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