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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2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太原5月31日电 (任丽娜) 继山西在全国率先完成所有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之后,山西省环保厅31日对外宣称,2011年山西全面启动火电行业脱硝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推行节能减排政策,氮氧化物被列为“十二五”大气污染总量控制约束性考核指标。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省工业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8%,既是排放氮氧化物的主要行业,也是氮氧化物减排的重点行业。
日前,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下达山西省燃煤电厂烟气脱硝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对91台、30185MW现役重点燃煤机组下达了烟气脱硝限期治理任务,要求最迟2014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烟气脱硝设施,采用高效低氮燃烧技术,并同步配套SCR或SNCR脱硝工艺,综合脱硝率不低于70%,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其中,2011年底前完成14台,总装机容量5140MW。
对列入烟气脱硝限期治理的燃煤电厂,财政、环保等部门将在建设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对脱硝设施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并正常运行的燃煤机组,省物价局将积极争取国家脱硝电价政策支持。
对于脱硝工作进展缓慢,或未能按期完成烟气脱硝设施建设的燃煤电厂,环保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直至报省政府决定关停。同时,不予受理其所在公司新建、扩建电源建设项目。
为强化源头控制,山西省政府文件同时还规定,要严格新建燃煤电厂环保准入。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配套烟气脱硝设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