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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费消费行为指引月内出炉 五行业将有示范合同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1日 1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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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截至5月30日,本市今年预付费类投诉已达到367件,涉及消费者991人次。昨天下午,市工商局就《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召开论证会。该局合同处处长廉建设透露,经过充分论证后,本市将在本月内正式颁布《指引》,此后,工商部门还将对预付费消费的问题进行先期立法调研。

  本次由工商部门提出并公开论证的《指引》,适用于北京地区5大消费领域:即健身、美容美发、洗车、洗衣、洗浴。该文件目前已三易其稿,在制定过程中利用12315热线进行了公众调查。据统计,在半个月内,有1053位市民参与了电话调查,其中认为很有必要出台预付费指引的为918位,占参与调查市民总数的87.18%。

  “根据市民意见,工商局对《指引》进行了再次修改,并形成了论证会上的讨论稿。”廉建设表示,此次论证会后,将结合代表的意见对《指引》进行第四次修改完善,并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力争早日公布实施。

  工商部门还将根据《指引》确定的原则,制定和颁布健身、美容美发、洗车、洗衣、洗浴5个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

  此外,由于公众呼声很高,本市有望对预付费消费进行地方性立法,而工商部门将率先对此展开前期调研。

  现场激辩

  焦点一:商家是否有权提价?

  “商场里服装降价,黄金涨价,买了储值卡凭什么价格不能动?”工商部门制定的《指引》要求“在明示的预付费服务有效期限内,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承诺的商品、服务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会上,经营者代表当场表示不同意。

  北京权品品牌管理公司董事长李凯说:“大部分预付卡形式都是以折扣或者充值的情况出现,随着物价的增长,这些都有可能发生变化。不让涨价不太合理,经营者应该可以随着市场价格的调整进行调价。”

  市消协代表则针锋相对地表示,双方签订一个合同,至少应该在短时间之内不随便调价,否则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张严方也认为,税收、水、电等上调或涨价,都不能成为商家的涨价理由,“因为这是合同,一经签订不允许更改,经营者要承担擅自涨价后的赔偿责任”。

  焦点二:半截退卡钱怎么算?

  鉴于因消费者冲动消费引发纠纷较多的现状,《指引》允许消费者“解除合同”,并根据经营者给予消费者优惠的不同情况,列出了不同的扣费、退费标准。经营者在扣除已消费金额后,需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的余额。

  某健身中心董事长唐东翔说:“如果消费者买了100次健身,但是练几次就要求退卡,我得折算你单次成本是多少钱。比如只消费了10次,我们要按照60次的价格折算退款。”

  唐东翔的理由是:俱乐部要承担大量的运营成本,水电、能耗、人力包括房租,如果按单次核算,每一次成本都很高。“也就是说只有他练够一定次数,或者消费到一定次数之后,俱乐部才能维持平衡。”因此,不同意按剩余次数简单折算后,退款给消费者。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运生认为,如果卡内余额过期,原因是消费者一方导致的,余额处理选择权应交给经营者;如果不是消费者的过错,选择权应交给消费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张柳青法官则建议,商家要从成本核算的角度,把运营成本细化到每一次消费上,在合同约定中予以明确,避免类似的纠纷。

  焦点三:《指引》有何约束力?

  消费者代表刘永遗憾地表示,“《指引》本身不具有处罚的法律效力,建议以地方立法形式强化对预付费消费的规范”。对此,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这份《指引》不能进行强制推行和实施。但是,在相应制度尚不完备的情况下,我们希望《指引》对北京市的预付费服务交易行为能够起到一种指示和引领的作用,一旦发生了问题,让大家知道应当如何加以妥善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岩则认为,《指引》在法律上虽然不具有强制效力,但却是一个具有很强的指导功能的“软法”。如果消费者提起诉讼到北京市各级法院,法官可以参考《指引》相关内容和基本定位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