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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伪高新企业造假链起底 中介称2万就能搞定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 10: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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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笼罩着高新技术华丽光环的企业,其含金量究竟有多少?在时间的检验下,一大批伪高新技术企业正逐渐露出本来面目。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2008年4月14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称《认定办法》),规定凡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可在3年内由25%减免至15%。同时,在“5+1地区”(五个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定期税收优惠。

  在税收优惠的诱惑下,企业趋之若鹜。旋即,大批高新技术企业接连涌现。然而,这些贴着“高新技术”标签的企业到底是实至名归,还是徒有其表?据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所谓的高新技术企业竟然连最基本的指标都未达到。尽管如此,但在服务中介机构“一条龙的包装服务”下,并不妨碍其完成企业高新技术的华丽转身。

  高新技术企业不达标

  早在去年,创业板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技术就已受到质疑。2010年8月27日,江苏宝利沥青成功过会。其招股说明书显示,2008年10月 21日,公司获得江苏省财政厅、技术厅、国家税务局以及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然而,让人不解的是,该家高新技术企业最核心的三项专利却并非自主研发,而是2007年12月花费15万元从上海交通大学购买。2007年公司营收规模为4.2亿元,但研发投入的比例仅为2.87%,低于《认定办法》规定的3%的比例。同时,据媒体报道,虽然宝利沥青称其为华东地区研发、生产和销售高等级公路新材料的龙头企业,但其主营产品依然是最基础的通用型改性沥青。

  截至5月24日,2011年共有51家企业上会创业板,其中未通过8家,过会率达84.3%。在过会的企业中,超过95%的企业拥有高新技术的光环,但其含金量多少却值得商榷。《认定办法》中明确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的六个条件。但仅针对其中几个简单的量化指标,就可发现这些“高新技术企业”的矛盾之处。

  《认定办法》规定,包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10%以上。

  1月18日成功过会的科斯伍德,于2008年被江苏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开始享受3年的15%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招股书上可发现,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仅为22.48%。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员既包括技术人员又包括非技术人员。由此可判断,科技人员所占比例远低于《认定办法》的规定。3月15日过会的深圳欣旺达,专科以上学历的员工也仅占员工总数的28.17%。4月2日过会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比例为 26%。4月18日过会的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6%。4月19日过会的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3%。上述比例均低于《认定办法》中的要求。

  此外,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述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少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销售收入在5000万至2亿元之间的,比例不低于4%。超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等。2月28日过会的四川创业,其在2008年至2010年度期间,销售收入范围均在5000万至2亿元之间,但研发比例仅为1.18%、1.09%和1.36%。营收收入在1亿至2亿元之间的科斯伍德,尽管其在2007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39%,但在2008年初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后,其研发投入比例再未超过4%。

  高新技术所带来的税收优惠,更助力企业利润。以欣旺达为例,2008年至2010年,优惠税额分别占到当期净利润的13.83%、13.78%和12.48%。山东日科化学(19.280,-0.32,-1.63%)的税收优惠分别占2007年至2009年当期利润总额的16.18%、10.97%、10.37%。

  对于企业来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足够大的原动力,但为何在招股书上会犯上述简单的错误?有关人士认为,做高新技术材料的人可能并未参与招股书的撰写,导致两边数据不一致或者所披露的人员结构并非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政府部门希望有税收,从理论上讲,在审批高新技术企业上应较为严格,但为何出现“伪高新技术企业”?上述人士一语道破,“税收与政府部门的有关人员没有直接关系。造假材料写得都很好,如果政府部门不核查材料真实性,就会产生大量的伪高新技术企业。”

  服务中介“一条龙服务”

  应运而生,一条新的产业链形成了。实际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服务中介机构可谓功不可没。时代周报记者以一家企业的身份向多家服务中介咨询了办理高新技术认定的相关事宜,对方均表示,只要基本条件符合,加上包装,通过高新认定不成问题。“完美包装”加上“有关系”成为这些中介机构的服务优势。

  上海一家高新技术认定服务中介介绍,“我们是一条龙服务,只需公司财务和技术部门配合。”针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条件不够的地方,我们会指导你们去做。”并主动提供帮助,“专利如果没有我们也可以帮你们做。”价格为发明型代理费5000元/个,实用新型代理费2000元/个。对方介绍,“优势是我们的经验和科委的关系。90%以上的企业都通过认定。我们老板是从科委里出来的,这方面放心。”

  收费标准根据销售收入额制定:规模2000万元以下,收费2万元。2000万至1亿元收费3万元。1亿元以上,收费4万元。不过,这仅为中介代理费,其间发生的专利申请费、产品检测以及其他费用将另行计算。但是,这一行的收费标准差距很大。北京一家服务中介最高收费10万元。对方称“工作量不一样,服务质量不一样”。而其“代理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全部通过”更成为宣传的口号。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神通广大的中介机构均可以一一解决。“学历要求达不到标准。我们可以调整,尽管要求提供复印件,但是没有要求全部提供。”对方解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比例也尚未达到要求呢?“这个没太多问题。”对方介绍,国家对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界定不那么明确,“我们可以直接把行政人员、有些工厂的人也可归为科技人员。”

  不过,对方也表示,“我们如果同意帮您申报,肯定前提是了解您公司可以包装,不是任何一家公司,我们都帮忙代理的。”同时其自信地称,“我们都做了那么多家了,只要按照我们的要求准备材料,肯定没问题。我们是通过之后收费,您觉得这不是最好的保证吗?”

  面对利益的诱惑,总是不乏新进入者。而其拥有的“关系”优势自然要多多利用。上海闵行区一家服务中介就表示,高新认定只做闵行区的,因为“闵行的科委可以搞得定”。对方介绍,公司本是做注册,但由于高新技术认定这块客户有需求,再加上闵行科委里的关系,现在也开始从事高新技术认定服务。“闵行批了,市里面应该就是个橡皮图章。”并表示,高新技术企业都是包装出来的。但其6.5万元的代理费用可不算低。“我们是有关系做一下,不是专门做这块的。”

  高新技术认定服务中介如此之混乱,着实让人对其拥有的含金量心存疑虑。去年8月,就有媒体报道,科技部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官员说,至少有五成已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靠虚假材料“操作”上去,以享受极为优惠的税收减免。事实上,有一大批伪高新技术企业早已登陆创业板。通过“包装”的高新企业,在上市之初,就尚未做到诚信。在资本市场上,又如何期待其诚实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