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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盈分拆电讯上市获批准 小股东大联盟表示无奈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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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6月3日消息,据港媒报道,电讯盈科再就分拆旗下电讯业务独立上市建议发表通告,表示经作出重大修改后,联交所已经批准分拆建议。就分拆获批一事,盈科小股东大联盟回应指,如果批准属实,联盟觉得无奈和无法理解,看不到信托上市对全体股东特别是小股东有任何好处。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电讯盈科(00008)再就分拆旗下电讯业务独立上市建议发表通告,表示经作出重大修改后,联交所已经批准分拆建议。盈科表示,其意向仍然是以商业信托形式在主板上市。

  仍属意商业信托形式

  方案尚待监管机构订定商业信托架构,以及上市委员会及股东批准,盈科估计将于8月向股东派送通函,而商业信托的证券上市程序,预计于今年第四季前完成。

  鉴于香港仍未有商业信托上市的规定,故盈科表示现正与监管机构合作,以订定最终架构,务使商业信托可在现有的香港监管框架中运作。该公司意向是透过上市,出售商业信托的少数权益,及保留电讯业务约55%权益,而电讯业绩仍然会与盈科的财务业绩综合计算。

  盈科指出售商业信托证券所得款项,将用以减少电讯业务的债务,并为推动盈科增长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

  分派5%至10%予股东

  盈科也建议向合资格股东,以实物红股方式派送商业信托证券及优先认购权。目前意向是以实物红股派送方式,分派5%至10%商业信托证券,及按公开上市发售的证券总数计算,把最多30%的证券,以优先方式向合资格的股东发售。

  盈科指,于商业信托的分拆建议后的3年内,拟维持最少与2010年相同的股东股息分派水平。

  盈科早于今年3月,已表示拟以商业信托形式,把旗下电讯业务独立上市,但申请却于4月遭驳回。据悉,当时上市委员会认为盈科于分拆后,将不能符合第8章“市值/收益”测试当中,“上市时市值必须达40亿元”的规定。

  盈科表示,自此对分拆建议作出重大修改,承诺将企业方案业务保留在该公司内最少3年。上市委员会在此基础上重新考虑并批准建议。

  盈科旗下共有3项主要业务,包括电讯业务、企业方案及媒体等增长业务,以及由盈大地产(00432)经营的物业业务。

  现盈科建议分拆的只涉及电讯业务,包括本地电话服务、本地数据服务、国际电讯服务,及销售客户器材、承办外包服务、顾问服务及客户联络中心服务,以及流动通讯服务。有关业务将于重组后归属于为商业信托旗下。

  完成分拆建议后,盈科仍保留电讯业务的控制权,亦会保留在盈大地产的控股权益,以及分别就企业方案业务及媒体业务持有100%权益。

  小股东大联盟感无奈

  就分拆获批一事,盈科小股东大联盟回应指,看不到目前盈科的状况与4月上市委员会驳回申请时有什么分别,如果批准属实,联盟觉得无奈和无法理解,并说看不到信托上市对全体股东特别是小股东有任何好处,更认为只是曲线私有化,是损害小股东权益的行径,联盟不排除有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