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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高涨 个别小贷公司超基准利率4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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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正规公司也打“高利贷”擦边球

  借贷市场调查之三

  银行信贷紧张催热了民间借贷市场。目前,在广州市场上,民间借贷利率水涨船高,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月息高达10%~15%,而有抵押的贷款月息也要5%~7 %。在高回报的吸引下,部分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出现了发放“高利贷”的现象,月息超过国家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

  文/记者方利平

  银行贷款利率的逐渐上浮以及放款进度的缓慢,使得民间借贷利率水涨船高。

  部分民间贷款公司表示,如果有广州市户口,可以放无抵押的信用贷款,一般控制在3万~5万元之内,月息高达10%~15%。

  如果有房产等抵押品,则利率也相应降低。一家小型的民间贷款公司则表示,无抵押的信用贷款额度最高5万元,利息为每月15%,如果有房产,而且没有在银行抵押,则在该公司借款的月息可以便宜到4.6%左右。

  小额贷款公司:

  月息竟达3%左右

  在民间借贷市场,除了上述非正规军外,还有一支强大的正规军,就是有正规金融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央行和银监会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然而,近日记者调查了广州市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后发现,受到民间借贷高利率的吸引,个别小额贷款公司竟违反有关规定、跻身“高利贷”行列。

  广州荔湾区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表示,在该公司办理贷款必须有抵押,年利率为22%。

  广州市开发区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员则表示,如果是开发区内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办理无抵押信用贷款,公司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个人贷款额度可达 50万元,期限为1~2年,利率为月息1.5%左右。如果办理抵押贷款,则半年以上的月息为2.5%,半年以下的月息为3%。

  天河区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也表示,只能办理抵押贷款,月息3%~4%,最低2.5%左右。

  质疑:

  利率超过规定范围

  目前,6个月以内贷款的基准利率为5.85%,6个月~1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为6.31%。上述利率的4倍分别为23.4%和25.24%,摊平到每个月,则月息不能超过1.95%和2.1%。

  很显然,上述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已经超过规定范围,有“高利贷”的嫌疑。

  专家:

  企业应衡量融资成本

  广东省社科院综合开发研究中心主任黎友焕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不少中小企业为了保证经营资金,从非银行信贷系统借贷,利率较高,成本加大,经营压力更大。中小企业融资一定要衡量投入产出效率,注意控制好盈利空间,对资金的运作一定要留有余地。